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2016年养护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京秦等7个管理处2016年养护工程项目筛选表审查结果的通知》(冀高计【2015】186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4】87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河北省京秦高速公路即京哈高速公路宝坻至山海关段及廊坊段。是国家“九五”期间的重点工程,是华北连接东北三省公路网的主骨架,其中,京哈高速公路宝坻至山海关段西起津冀交界处的蓟运河,东止于冀辽交界处的山海关,全长199.31公里,主线按高速公路平原微丘区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1996年9月开工兴建,1999年7月建成通车。京哈高速公路廊坊段起于香河县凌家务村北与北京交界处,止于香河县谭家务村南与天津市宝坻区分界处,全长21.3公里,于1998年3月28日开工,1999年11月10日正式通车。另有北戴河连接线17.63公里,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2000年6月15日建成通车。本项目对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全线进行勘察设计,合理确定2016年项目维修、加固及改扩建方案;依据病害调查及桥梁检测等基础数据,分析病害产生原因,在试验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提出治理方案,进行京秦高速公路2016年病害治理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文件所需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2.2 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书之日起,40天内完成外业调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后7天内完成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工验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和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JQSJ-1合同段允许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且应以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将取消该单位和该单位所在的整个联合体的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者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 2 名投标人的报名。
3.5 投标人可同时对 2 个合同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合同段。投标人对 2 个合同段投标时,必须对每个合同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1日9: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9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21号 |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 |
邮政编码:050031 |
邮政编码: 050051 |
联 系 人:李自华 付丽琴 |
联 系 人: 陈锁同 |
电 话:0335-3958061 3958038 |
电 话: 0311-85288388 |
传 真:0335-3622560 |
传 真: 0311-85288387 |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JQSJ-1 |
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JQSJ-2 |
具备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业绩要求 |
JQSJ-1 |
近5年内(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JQSJ-2 |
近5年内(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条及以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机电工程(应包括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
信誉要求 |
JQSJ-1 |
投标人在近3(2012年6月1日至今)年中不曾在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JQSJ-2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 段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标 准 |
JQSJ-1 |
项目 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房建项目 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项房建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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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 设计人员 |
4 |
工程师,需具有5年及以上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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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项目 设计人员 |
1 |
工程师,需具有3年及以上房屋专业建筑设计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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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项目 负责人 |
1 |
工程师,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最近3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概预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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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SJ-2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高速公路机电(应包括通信、监控和收费系统)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通信系统 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近3年内负责过1条段以上(含1条段)高速公路的通信系统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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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 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近3年内负责过1条段以上(含1条段)高速公路的监控系统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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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系统 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近3年内负责过1条段以上(含1条段)高速公路的收费系统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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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项目 负责人 |
1 |
工程师,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最近3年内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概预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