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硖石至高桥公路(高桥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桐发改审[2009]132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9年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桐乡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由业主自筹解决,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委托桐乡市诚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详见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或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txsp.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起点为桐斜线与崇楼线交叉口处,向东至高桥楼下谷村与海宁交界处为终点,全长2.457km,路基宽17米;桥梁2座,其中中桥长30米,小桥长16米,路桥同宽。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面标准轴载双轮组单轴100KN,桥涵汽车荷载公路-II级。
2.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2.2.1本次施工招标分一个合同段。
施工计划工期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11日至2009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其中新版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庆庆丰南路2号,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进行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单位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9年11月19日9:00,集中地点:桐乡市交通局二楼电教室。
标前会议时间:2009年11月19日10:00,会议地点:桐乡市交通局二楼电教室。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 址:桐乡市庆丰南路2号,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txsp.gov.cn:8888/。
7、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本合同段投标担保为15万元。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投标担保的银行汇票必须在2009年12月7日16:00前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办理投标担保金确认手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镇西街5号
邮 编:314500
联系人:丁国红
电 话:0573-88022343 传 真:0573-88038206
招标代理机构:桐乡市诚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庆丰北路37号4楼
邮 编:314500
联系人:庄铁根
电 话:0573-88036288 传 真:0573-88039897
2009年11月10日
文档附件:施工强制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