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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房建勘察设计项目JG-SJ-2标段

   2015-04-10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一、招标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江苏省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2、招标编号:JSJT20150401930备案号:苏交招备JSJT[2015]049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江苏省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2、招标编号: JSJT20150401930 备案号: 苏交招备JSJT[2015]0492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JSJT20141100040 审批 发改基础(2013)2139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JSJT20141100040004 房建勘察设计项目JG-SJ-2标段 2015-05-04 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 泰州、扬州
6、专业: 房建 招标种类: 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概况
江苏省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自正谊枢纽互通终点,接新沂至江都高速公路和六合至江都高速公路,止于广陵枢纽互通立交,接广陵至靖江高速公路和广陵至九华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66.006km。途径扬州市江都区、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泰兴市三个区域。全线改扩建宣堡、泰兴北、泰兴东、广陵等4处互通式立交,新建花荡、引江河、刁铺等3处互通式立交,预留浦头互通式立交。全线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原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km/h,以两侧加宽方式为主,路基拓宽至42米,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项目全线设有:
a、服务区2处,即正谊服务区、宣堡服务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b、匝道收费站(含收费大棚)5处,即大桥匝道收费站(原设计名“花荡匝道收费站”)(4入6出,建筑面积约1175 m2)、泰州港匝道收费站(原设计名“引江河匝道收费站”)(3入5出,建筑面积约1175m2)、泰州匝道收费站(原设计名“刁铺匝道收费站”)(5入9出,建筑面积约1197m2)、泰兴北匝道收费站(3入5出,建筑面积约1184 m2)、泰兴东匝道收费站(4入6出,建筑面积约1029 m2);
c、养排中心2处,其中扬州养护工区(建筑面积约1736 m2)与花荡匝道收费站合建,泰州养护工区(建筑面积约1702 m2)与泰兴东匝道收费站合建;
d、管理分中心1处,即泰兴东管理分中心(建筑面积约5810m2),与泰兴东匝道收费站合建;
e、路政管理用房1处(建筑面积约1000 m2)、交警用房1处(建筑面积约1000m2,预留),与泰兴东匝道收费站合建。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即JG-SJ-2标段。
江苏省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房建勘察设计项目JG-SJ-2标段招标范围为:江苏省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房建的勘察设计,其中服务区房建的勘察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设计范围包括上述房建工程的比选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设计内容如下:
a、比选方案设计:根据业主要求完成各个房建区主体建筑(含收费大棚(包含天桥))的方案设计,并提交3套比选方案;
b、方案设计:根据业主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1套最终建筑设计方案;
c、施工图设计: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房建(含收费大棚(包含天桥)以及配电房、泵房、门卫等配套房建)及附属设施的详细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等。主要包括场区的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热能动力、消防、弱电、电气网管、装饰装修、收费大棚等专业设计及预算,全线各房建点的厨具、污水处理工艺及配电房内变配电工艺施工图设计;
d、后续服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图、深化设计等的审核确认;提供上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设计预算文件和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计划开工时间: 2015-05-20 计划竣工时间: 2016-01-3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李扬、沈震 025-87715121 025-87715110
上午工作时间: 8:3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00-17:3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5-04-13 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4-18 00: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同等规模的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设计项目;
其它条件: a. 投标人在最近一期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的等级为准);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应具备建筑相关专业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分项负责人(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造价等)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同等规模的房建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分项负责人(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造价等)应具有同等规模的房建工程设计经验。
其它条件:  
(3)其它要求: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5-04-13 至 2015-04-20
地点: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5-05-04
地点: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房建勘察设计项目JG-SJ-2标段 1000
五、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 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 南京市江苏路60-1号
允许在线支付保证金:  不允许线上支付
允许在线购买标书:  不允许线上支付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省交通运输厅
七、其它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其中总投资35%的资本金为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自有资金出资,总投资65%的资金由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江苏省江都至广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房建勘察设计项目JG-SJ-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或联系招标代理查询确认。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1-7698。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00:00时至2015年4月18日00:00时。
5、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至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初步设计图纸)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4日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递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9、开标会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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