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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09-12-18 中国路桥网 佚名 0

  1、招标条件
  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投[2009]172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9年基本建设计划。海宁市交通局(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起点为周王庙镇北(起点桩号K6+350),西行下穿规划中钱江通道,过辛江塘桥、上跨沪杭铁路,过崇长港,止于长安境内(终点桩号K13+000),项目全长6.65公里。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路幅组成为2m中央分隔带+2×0.5m路缘带+2×7.5m行车道+2×2.5m硬路肩+2×0.75m土路肩。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桥涵与路基同宽。其中K12+130- K13+000为老路拼宽段,保留老路16米路面宽度,设计标准参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K12+130-K12+610,K12+940-K13+000段路基宽29米,K12+610-K12+940路基宽33米。
  2.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2.2.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一个合同段:
  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内容:海宁市硖许公路(周王庙至长安段)改建工程全线6.65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不含K9+726-K10+081段公铁立交桥)、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监理服务期为45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2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并在监理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09年12月18-12月24日9:00-11:00时、14:00-16:30时(双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其中新版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附楼一楼,联系电话0573-87289216)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
  4.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6日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地 址: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建设大楼附楼一楼)
  电 话:0573-87289216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
  7、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施工监理合同段投标担保为5万元。投标担保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从县级支行及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投标担保的银行汇票正本于2010年1月6日上午9:00前递交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担保金确认手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局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邮 编:314400
  联系人:郭斌 董乐伟
  电 话:0573-87289727
  传 真:0573-87289773


2009年12月18日

监理强制性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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