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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7(213)线都江堰至汶川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09-12-21 中国路桥网 佚名 0

  1、招标条件
  国道317(213)线都江堰至汶川公路工程项目已由交通部批准建设(交规划发(2001)68号和481号文),其土建工程已按计划实施,资金来源为交通部补助、省厅自筹及银行贷款。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发包人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对该项目的龙池连接线隧道机电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都江堰至汶川公路,系国道317线(成都至那曲)、213线(兰州至云南磨憨)共用段。该项目龙池互通连接线路线起于瓦窑坪都汶公路右侧,下穿都汶公路,过龙池互通收费站后回头展线顺岸坡而上,经庙子坪,于都汶路龙洞子隧道上方左侧80米处穿龙洞子隧道(长1160米),在新房子沟出洞与环湖公路相接,路线全长2.603公里(连接线长2.109公里)。技术指标: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隧道计算行车速度:公里/小时。隧道长度1160米(人车混行),建筑限界主洞净宽8.5米,紧急停车带12米,净高4.5米(高度7.87米),行车道3.25×2米、侧向宽度0.25×2米、检修道0.5×2米、余宽0.25×2,水泥路面。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龙池连接线隧道机电(隧道监控、照明、通风、消防、供配电、防雷与接地、防灾预防)工程的联合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行、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含标志、标线、突起路标、波形梁钢护栏、轮廓标等)。设LCJD一个标段独立进行招标,预计工期(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为 4个月,试运行期 6 个月(仅对机电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3.1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施工业绩:近三年内(2006年7月起,以颁发交工验收证书时日为准)完成
  ①公路机电系统综合项目一个及以上;
  ②公路隧道机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一个及以上,并至少有1个项目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且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其业绩可为单独合同,也可为项目合同中的内容;
  ③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二个及以上且累计长度达50公里及以上;
  (4)相应的财力(2008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信誉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或信誉等级资料送交证明)。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
  4、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4.1投标人须持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影印件应加盖单位鲜章并校核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于2009年12月22日至 2009年12月28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公休日)到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自备工具在招标人处备份该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本。
  5、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
  5.2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1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内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 2010 年1月12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到。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7.3.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中转出。
  7、发布公告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2)近三年(2006.7起)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以上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上述三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7日内( 2010年 1 月 4 日17:00之前)提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的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将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记入不良信誉记录。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2楼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66027068(成都) 85527394
  传 真:028-66027050(成都) 85525350
  联系人:邹先生(028-66027068)荣女士(028-85527394)
  帐户名: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成都双楠分理处
  帐 号:51001875436050667000
  招标人: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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