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08〕122号)意见,包茂(G65)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基本建设计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家补助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咨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包茂(G65)高速公路包头至东胜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包头的西部乌兰计六村附近的京藏高速,终点位置定为G18荣乌高速公路与包茂高速公路交叉的东胜南互通,与现有G65东胜至苏家河畔段相接。该项目由两部分组成,前段是包头至G65关碾房互通,后段是G65关碾房互通至荣乌高速公路。项目路线里程总长度约为
(1)包头至关碾房互通段
路线起于乌兰计六村附近,通过枢纽互通接京藏高速公路,向南跨越G110,于乌兰计火车站西侧上跨包兰铁路,经土黑麻淖、于全巴兔西侧转向东南,行至打乾坝后路线转向南前行跨越黄河,设黄河特大桥一座。跨河后向南直行,沿解柴公路西侧前行至沿黄一级路,后路线向东完全利用沿黄公路约
其中新建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
(2)关碾房互通至荣乌段
路线起点位于G65关碾房互通立交处,沿现有高速公路扩建,经耳字壕、万利镇、东胜北、东胜西,终点接荣乌高速公路东胜南互通起。
该段由原有四车道高速公路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咨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相关伴随服务招标各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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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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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KCDJ (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咨询) |
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含土地预审及建设用地审批阶段的勘测定界工作),所提交的勘测定界报告书必须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完全满足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土地报件和实际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时负责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的外业组织工作等,负责办理项目土地预审各项组件及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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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SBFABZ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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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HJYXBZ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监测、遥感等;承办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发包人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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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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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KCDJ (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咨询) |
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
近5年内(2010年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公路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咨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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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SBFABZ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 |
近5年内(2010年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由水利部审批的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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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HJYXBZ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
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交通运输类)。 |
近5年内(2010年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由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勘测定界及土地预审咨询(BD-KCDJ)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标段(BD-HJYXBZ)的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标段(BD-SBFABZ)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 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68972
邮 编:010020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627
邮 编:01005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2305756
传 真:0471-2305756
联 系 人:邢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包先生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二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