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5年养护工程项目已列入“2015年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支计划”,建设资金来自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级公路通行费中小修养护工程经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5年养护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哈尔滨、方正、绥化、五常、尚志、牡丹江、佳木斯、鸡西、伊春、北安、大庆、齐齐哈尔、嫩江管理处等高等级公路中小修养护工程。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5年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
2.3合同段划分: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3个,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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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监理 合同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监理范围及起讫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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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1 |
对中小修养护工程进行监理 |
方正处、哈尔滨处、五常处、尚志处所辖区域,详见“2015年高等级公路通行费养护工程支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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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2 |
对中小修养护工程进行监理 |
绥化处、北安处、大庆处、齐齐哈尔处、嫩江处所辖区域,详见“2015年高等级公路通行费养护工程支出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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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3 |
对中小修养护工程进行监理 |
伊春处、牡丹江处、鸡西处、佳木斯处所辖区域,详见“2015年高等级公路通行费养护工程支出计划”。 |
2.4本工程预计施工工期:2015年4月至2015年11月,共8个月,监理服务期32.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最低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申请。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施工监理经验:
近五年(2010年~2014年)内:①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高速公路中小修养护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且单个项目长度至少60Km(含路基和路面工程);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100米以上高速公路的桥梁大修工程的施工监理。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段的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合同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2报名后,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材料(全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及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5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10时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
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黑龙江交通 (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号
邮政编码:150040
电 话:0451-87560087
传 真:0451-87560015
联 系 人:李先生、王先生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8100152 (公司办公室电话)
传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2015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