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唐廊公路(宝白公路~潘青公路)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市市政公路局关于唐廊公路(宝白公路~潘青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4】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和宝坻区政府共同投资,其中宝坻区政府投资部分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工程位于宝坻区南部地区,路线起于宝白公路,与周良出口路相接,向西跨越引滦明渠、绣针河后,终点与潘青公路相交,路线全长5.9km,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为80km/h。全线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2.5m(土路肩)+16m(路面)+2.5(土路肩),路基全宽21m。全线共有四座桥梁,分别为:引滦明渠桥、西老鸦口排干渠桥、K4+276灌溉渠桥、绣针河桥;另外沿线共设涵洞25道。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宝坻区政府投资部分工程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路基工程、部分路面工程、沿线的涵洞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2月28日,共计8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长度不少于5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每标段提交4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5 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东路10号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政编码:301800 邮 政 编 码: 300040
联 系 人: 郭玉洁 联 系 人: 张齐
电 话: 022-29241641 电 话: 022-23210356
传 真: 022-27122218
2014 年 8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