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桑植至张家界 (简称“张桑”)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2]18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及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境内,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46.879公里,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连接线长19.723km,主线共设置桥梁8730.8m/27座,隧道7032.0m/6座。
预计施工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
本项目质量目标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且发包人评分90分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1.2招标范围
本次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招标范围为湖南省桑植至张家界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技术服务。
2.1.3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期
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期限为 48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试验检测 2个月,施工期试验检测 46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2标段划分
本次试验检测技术服务为 1个合同段,即第SY1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交通运输部评为2012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1年和2012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0~2012年)评为B级及以下试验检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6栋406室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计量认证证书副本;④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⑤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加盖公章的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东头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张桑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金色比华利小区16栋406室
邮 编: 410022
电 话: 0744-8518541
传 真: 0744-8518541
联 系 人: 周先生(13875987670)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