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格尔木109国道至宝库村公路工程,路线全长3.406公里。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监理服务期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主要负责监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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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监理标段 |
施工 标段 |
桩号 |
里程(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施工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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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线至宝库村公路 |
一 |
A |
K0+000-K3+400.854 (含中桥37.04m/1座) |
3.406 |
三级 |
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4cm沥青砼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5cm天然砂砾垫层]、中桥、涵洞及其他工程 |
2014年8月1日 ~ 2014年10月31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在海拔2800米以上地区须成功的累计完成过三级及以上10公里及以上沥青砼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不良业绩。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在青海省交通厅或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在其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六楼604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招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7月18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10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至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网址:www.qhzbtb.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网址:www.qhei.gov.cn;《青海交通门户网》网址:www.qhjt.gov.cn;《青海省公路局》网址:www.qhsglj.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格尔木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人: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18号 地 址: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 816000 邮 政 编 码: 810001
联 系 人: 张曙光 联 系 人: 荔继华
电 话: 13709793560 电 话: 0971-6155941
2014 年 6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