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至河津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0]115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晋交建管[2012]1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吉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点起于吉县马家河沟窑科村东,向北接隰县至吉县高速公路;与青兰高速公路临汾至吉县段交于K238+600处,下穿临吉高速;经过乡宁县城西侧,终点位于河津市贺家庄村东,接河运高速和京昆高速公路侯马至禹门口段修建的河津枢纽的起点。路线全长53.27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类别3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表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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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类别 |
施工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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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壹 |
JA1 |
K0-700~K15+450 |
16.15 |
标段内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轮廓标、界碑、标志、标线、突起路钮、防撞桶、连接线里程碑、百米桩(含吉县枢纽、吉县连接线)等工程的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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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2 |
K15+450~K31+320 |
15.87 |
标段内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轮廓标、界碑、标志、标线、突起路钮、防撞桶、连接线里程碑、百米桩(含乡宁西互通、乡宁服务区、西交口互通、乡宁连接线)等工程的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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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3 |
K31+320~K52+578 |
21.258 |
标段内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轮廓标、界碑、标志、标线、突起路钮、防撞桶、连接线里程碑、百米桩(含河津北互通)等工程的施工。 |
2.3计划工期:12个月,预计开工日期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下表的资质、业绩和注册资本金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请人资质、业绩和注册资本金要求表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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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类别 |
施工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注册资本金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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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壹 |
JA1 JA2 JA3 |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企业资质。 |
近五年内完成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长度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护栏工程施工; 2、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长度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隔离栅工程施工; 3、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长度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志工程施工; 4、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长度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标线工程施工。 |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 交安壹 标段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该申请人必须对 交安壹 标段类别全部3个标段分别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未对 交安壹 标段类别全部3个标段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确定每个标段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并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个标段准予开标的投标人,每个投标人只开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获得同一标段的开标资格(本项目交安壹类通过资格审查且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3家)。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评价有效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经审核;业绩证明材料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者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网页屏幕打印资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主要工程量、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也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经审核。
6.3招标人将在下列网站查询相应人员的有关资格信息,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该人员的资格不予认定。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能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一级注册建造师查询(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cszcindex.aspx)中查询到。
试验工程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应能够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http://zjz.mot.gov.cn/rwqss/public/searchInspInit.shtml)中查询到。
计量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应能够在交通职业资格网“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查询”(http://www.jtzyzg.org.cn/xgcx/)或交通运输部(http://www.moc.gov.cn)>资质资格>职业资格>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查询(http://query.jtzyzg.net/MS.aspx?db_id=29)中查询到。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能够在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中查询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滨河路2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357-6837020
传 真: 0357-6837035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邮 编: 100101
电 话: 010-51656899-833、831
传 真: 010-59273266
联 系 人:
网 址: www.bjzt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