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307线芹泉桥加固改造工程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3] 422号文件批准建设,以晋公养发[2014]170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消费税,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芹泉桥位于国道307线K469+647处,分为左右两幅,左幅桥长26米,桥宽8.5米。上部结构为3-6米板拱桥,下部结构为浆砌块石重力式墩台,设计荷载汽—15级,挂—80。右幅桥长26米,桥宽6.5米,上部结构为3-6米石拱,下部结构为浆砌块石重力式墩台,设计荷载汽—20级,挂—100。目前该桥出现的病害为:左幅3跨混凝土主板拱主拱圈出现裂缝,右幅3跨石拱桥拱圈砌石不均匀,砌缝砂浆脱落、拱圈局部存在凹隐,裂缝等病害。需对该桥进行加固改造处,该桥改造方案为:拆除旧桥左幅3-6m板拱、右幅3-6m石拱,按公路-I级荷载标准新建1-20m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扩大基础,恢复桥头引道。桥宽15.6m,桥梁全长33.12m。
本次施工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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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标段 |
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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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泉桥 |
一 |
K469+647 |
加固改造 |
计划工期:2014年6月1日开工、2014年10月30日完工,建设工期为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2项(含2项)以上 类似桥梁改造工程或新建桥梁工程,且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日期间通过交竣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于2014年5月12日14时30分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公开开标,诚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蕴华街682号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0354-2660108
传 真: 0354-26601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 系 人:巩先生、宋女士
电 话:0351-3371370-612
传 真:0351-337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