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静海县津海路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静海县津海路(静霸公路延长线—津涞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0】1139号文件和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对津海公路工程进行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2】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静海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津海公路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和西青区,工程起点为开发区一号路,终点为津涞公路,道路全长3.291km。全线设置跨独流减河大桥1座,跨程村河中桥1座,下穿西南环线周芦铁路地道1座。本项工程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80km/h。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为第4标段,包括津海路下穿周芦铁路地道引路工程、U型槽及地道雨水泵站。
津海路地道引路工程起点为K2+930(周芦铁路地道南侧引路),终点为K3+188(周芦铁路地道北侧引路),道路全长258m。该工程与西南环线铁路交叉(主线下穿)。现状铁路南侧有燃气管线一道,本工程采用φ1.5m圆管涵作为保护涵。泵站位于津海公路以西,周芦铁路以南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泵站内包括地道雨水泵站一座,地下水泵井一座,泵站内设值班室、启动柜室及卫生间、高低压箱式变电站及发电机房。
铁路箱体两侧分别设置20m长U型槽,总长40m,共有2节U型槽。机动车道两侧最低点处各设置一座七连篦收水井,通过横向d400mm~d800mm雨水干管向西排入泵站,非机动车道两侧最低点处各设置一个五联篦收水井,通过横向d400mm雨水干管向西排入泵站。沿征地边线(包含铁路范围)设置止水帷幕,并在工程起止处也设置止水帷幕,进行封闭。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10月31日,共计15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应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5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天津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海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路5号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政编码: 301600 邮 政 编 码: 300040
联 系 人: 尚国强 联 系 人: 郝文杰
电 话: 022-28932195 电 话: 022-23210356
传 真: 022-28942508 传 真: 022-27122218
2014 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