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121团公路工程已由兵团交通局以兵交发[2014]1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建设单位为农八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农八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境内。线路起点位于150团,终点位于121团,路线全长
本项目施工分为二个合同段:
施工第一合同段:主线K0+000-K20+000,全长
施工第二合同段:主线K20+000-K40+000,全长
本项目监理分为二个合同段:
监理第一合同段:主线K0+000-K20+000,全长
监理第二合同段:主线K20+000-K40+000,全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同时须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且近3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2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的规定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的《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套售价 1000元,图纸标段每套售价 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日报》、《兵团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八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三东路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50305室
邮政编码:832000
联 系 人:白飞龙
电 话:0993-2016719
传 真:0993-202067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中基大厦4楼
邮 编:830002
联系人:
电 话:0991-8812857 15899295888
传 真:0991-885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