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014-04-14 中国路桥网6470
核心提示:标段: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TG-JL-1监管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4-14一、招标单位江苏省
 标段: 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TG-JL-1
   
监管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4-14
一、招标单位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二、招标项目情况
1、招标公告名称: 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代理单位:  
4、建设地点: 泰州
5、专业: 路基路面 招标种类: 项目监理
数量规模: 28 单位: KM
投资总额:   投资币别: 人民币
招标内容: 路基、桥梁(含伸缩缝)、涵洞、通道、路面、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工程概况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本公告下侧下载。
计划开工时间: 2014-06-01 计划竣工时间: 2017-10-31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敏 联系电话: 025-84202733
传真: 025-84204474
四、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4-04-15 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4-04-21 23:59
上午工作时间: 08:30 至 11:30
下午工作时间: 14:30 至 17:3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2311室。
3、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资信: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二)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2、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3、具有10年以上同类工程现场监理经历; 4、担任过一个同类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两个以上同类工程的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5、投标当日未年满62周岁。
(3)质量、业绩信誉: (一)企业业绩: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较好地监理过与本工程同类的高速公路项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信誉要求: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为准); 2、在招标人最近二期(2013年三、四季度)履约考核结果中没有标段为“差”且最多有1个“中”; 3、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五、文件售价
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TG-JL-1 招标文件价格为:500元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家单位在本次同时招标的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泰州至高港段、镇江新区至丹阳段、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4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1个标。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3、正在在建项目任职或2009年1月1日以来在我局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和中途更换的总监、副总监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4、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⑴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⑵投标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 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⑸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⑹ 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5、投标人在网上完成报名后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账户为:开户名称: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开户银行:中信王府支行(银行地点位于南京市);账号:7329110182600022146。投标人在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主体监理招标文件费用”。完成汇款后,请于报名期间至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231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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