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衡大高速公路松木互通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工 [2013]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 107国道城区路段改线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松木匝道收费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衡阳市衡大高速公路松木互通松木匝道收费站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衡大高速珠晖北互通与石鼓互通之间,衡阳市松木工业园内。
2.3建设规模:松木匝道收费站包含总图、收费大棚、综合楼、门卫等,总投资约 1200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为 6个月;
2.5招标范围:土建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2.8保修要求:保修期三年且符合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要求。
2.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5企业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一项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站工程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时不予认定,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 2011] 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7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 2010) 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经理;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于 2014年 4月 9日至 2014年 4月 13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 9: 00-11:00, 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持下述资料( 1)查验的原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7)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第( 1)条所述复印全套壹份至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 12号 )取得报名资格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 /套,图纸售价 1000元 /套,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 (电话、传真、邮箱 )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招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5 月 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 107国道城区路段改线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 27号 |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 12号 |
邮政编码: 421001 |
邮政编码: 421001 |
联系人:宁先生 |
联系人:伍女士 |
电 话: 0734-8850072 |
电话(传真): 0734-8217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