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延安至黄陵公路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路基桥隧工程LJ-15标段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为西安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的重要组成路段。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K47+000~K153+909.826)段概算投资120亿元,项目起于富县羊泉峁头村北侧,止于安塞县沿河湾镇南侧,与既有包茂高速和在建延延高速以枢纽立交相接,全长106.909公里。本次重新招标的LJ-15标段概算投资6亿元,路基长度4.013公里,挖方112.34万方,填方51.70万方,涵洞4道,通道1处;特大桥1027米/1座,大桥2768.16米/9座,中小桥69.03米/2座;甘泉西立交1处。
2.2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2.2.1本次对路基桥隧工程施工LJ-15标段进行招标。计划工期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路基桥隧工程施工内容见下表:
路基桥隧工程施工标段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表1
施工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计划 工期 |
LJ-15 |
K96+900~K106+000 |
9.100 |
路基长度4.013公里,挖方112.34万方,填方51.70万方,涵洞4道,通道1处;特大桥1027米/1座,大桥2768.16米/9座,中小桥69.03米/2座。甘泉西立交1处。 |
15 个月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表2
类别 |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路基桥隧 工程类 |
LJ-15 |
独立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 表3
类别 |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路基桥隧 工程类 |
LJ-15 |
申请人近5年(2009年起)内完成2条及以上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且路线里程累计不少于30Km,完成大桥2座及以上。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按下述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对LJ-15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按照同一项目同一类别工程招标中,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的原则,已在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K47+000~K153+909.826)路基桥隧工程LJ-8~LJ-24标段施工招标中标的单位不能再次申请。
3.4对关联企业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通过数量不得超过1家。如若超过1家,则保留资格预审排名靠前的申请人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排名靠后的申请人不予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由于路基桥隧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已完成,如若出现此情况,则施工标段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对申请人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20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超过20名但不少于15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如出现关联企业,仅对关联企业进行打分,只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1家通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2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领导(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其中施工招标设计图采用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刻录为光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31日11:30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领导(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申请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须提交投标保证金5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后,在招标阶段,申请人须再提交投标保证金5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支付方式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邮 箱:hyknglc@163.com
联 系 人:王先生 雷先生
电 话:029-84216170
传 真:029-84216170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注:1.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2.已购买过上次LJ-15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本次购买和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只需授权代理人前来办理即可;未购买过上次LJ-15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本次购买或递交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领导(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只需选择任意一次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