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2014-02-24 中国路桥网 528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2]2488号文件
 1. 招标条件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基础字[2012]2488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3]192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3]695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大板镇东北,起点桩号为K942+700,与巴音塔拉至大板段公路相连;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走向,结合地形、地质、环保和造价等因素,项目终点位于林西镇,与已建成的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段一级公路相接于省道204线一级公路与国道303线互通立交,终点桩号为K995+450,路线总体走向呈东西走向,正线全长52.722公里。路线所经主要控制点为:为大板镇、十家子、其其吐敖宝山、黑山头林场、林西镇。沿线主要城镇:大板镇和林西镇。路线所跨主要河流为项目沿线经过查干沐沦河、嘎斯太河等河流,均属西辽河流域。路线与集通铁路及副线交叉两次,本次设计均新建公铁立交跨越;与巴新铁路并行约10公里

本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断面组成:行车道宽2×3.75m,硬路肩宽2.5m,中间带宽3m中央分隔带2.0m,路缘带宽0.5m,土路肩宽0.7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采用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采用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采用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采用20cm水泥稳定砂砾。面层用沥青采用90#A级道路石油沥青。收费站区采用普通钢筋砼路面。桥涵设计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及涵洞均为1/100。共设大桥5座、中桥3座,小桥6座,涵洞68道(含互通、服务区),互通式立交1处(林西南互通),分离式立交3处(跨铁路分离立交2处,跨公路分离立交1处),收费站、服务区各1处。

2.2 服务期:

施工服务期开始日期为2014420,施工服务期结束日期:20151220,施工检测总服务期为2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总监办提供中心试验室服务,在工地现场设置中心试验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 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 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五年内(20093月至现在)至少为二条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提供过母体试验室服务。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检测行业名录里,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2242014228,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0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人代表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31830集中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龙田大酒店路口北500(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门前)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3 24 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赤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话:0476-5890625

    编:024000

8. 联系方式

  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龙田大酒店路口北500

    编:025150

    话:0476-6221351  0476-6221361

    真:0476-6221351  0476-6221361

  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0471-6509189

    真:0471-3680308

  人:梁雪立

    址:http://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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