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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新区青峰路跨宁连高速公路桥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10-25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0
核心提示:基本信息 招标代理: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基本信息

招标代理: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2013-10-31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

详细内容


连云港新海新区青峰路跨宁连高速公路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新海新区青峰路跨宁连高速公路桥新建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新海新区青峰路跨宁连高速公路桥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海新区青峰路(学院路—银杏路)
   
 
   
2.工程规模: 长约757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LYGW20130800102 连云港新海新区青峰路跨宁连高速公路桥新建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一、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连云港新海新区青峰路跨宁连高速公路桥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采用BT方式(建设
—移交)招标,择优选择BT投资建设承包人。 
二、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报名,相关事项详见后叙。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连云港新海新区青峰路跨宁连高速公路桥工程             
2、项目地址:新海新区青峰路(学院路~银杏路)                       
3、招 标 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桥梁、接线道路、雨污水、交通设施、城市家具、绿化等工程,总投资约1200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5、发包方式: BT(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移交)方式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要求: 2013年12月 2日计划开工,2014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
五、投资方式:
1、本项目为BT项目招标,由投标人负责投资融资,并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回购。
2、项目业主: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回购主体: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回购基数:按审计部门最终审定的结算价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5、投资回报:分期支付的回购款按中标时(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百分之 一百五十(15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融资利息,作为投资回报。
6、回购期限:两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三期回购。
7、回购款支付比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付回购基数的40%,满一年之日付回购基数的30%,满二年之日付清全部回购价款。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七、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规定通过年度的工商年审,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企业近三年内没有不良业绩和重大诉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8、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不少于3500万元的银行存款(需提供开户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 市级支行及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银行存款证明),企业融资能力必须具有得到不少于 3500万元授信额度的能力(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 市级支行及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3)、外地进连施工必须执行连建招【2006】308号文的规定: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成立分公司,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5)、按苏建管企〔2008〕19号规定:未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引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
(7)、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预审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等不少于6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3年4月~2013年9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在本单位缴费起止时间)。
(9)、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或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报名。
网上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 10 月25 日0时0分至 2013 年 10月 31 日24时00分。
获取方式为报名成功后下载。
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 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一正四副。
十、投标申请人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十一、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计入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十三、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十四、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 - 10 -25  到2013 - 10  -31  为止,本公告为第 2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
                                    国际大厦12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6511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加红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1512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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