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招标编号: | HBCT-13150851 |
|---|---|
| 招标代理: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
| 报名截止: | 2013-10-01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 所属行业: | 安全防护,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
详细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7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3150851
1、招标条件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0】792号文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本项目的安全设施工程JA7标段由于所有投标文件均不符合要求,现对该标段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起于邢台市西与邢汾高速公路相交的太子井互通,向北经皇寺、官庄绕行邢台市西北,向东经任县北、隆尧南穿越大陆泽宁晋泊滞洪区,在巨鹿北、南宫北、新河南通过,经西流乡村东进入衡水冀州,沿东北过新河县前沙洼村东,再次进入冀州,沿东北于黄家庄南侧进入衡水境内,到达终点。
2.2建设规模:JA7标段路线全长16.501km,桩号K103+980~K120+481.723,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8.5m。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为2014年7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波形梁护栏、活动护栏、轮廓标项目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近3年内(指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2个新建高速公路的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应至少包含波形梁护栏、活动护栏、轮廓标工程中的一项内容),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家投标单位的申请。
3.5对未进入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或投标申请人名称、资质等级与名录不符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申请人不得通过资格评审。
3.6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6、JA8-2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日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0房间(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法:
报名时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企业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及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5.3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以上证照资料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请人,如证照正在办理升级、年检,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请在当日9:00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石家庄市汇源大酒店四楼大会议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6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来往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48号
邮编:054000
联系人:王萍
电话:0319-8216267
传真:0319-8216267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81
联系人:梁卫
电话:0311-83086905
传真:0311-83086856
2013年9月27日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安全设施工程施工7标段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发现本标段有上述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各关联人均投标无效。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格式。
附件2: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7标段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内容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年审合格。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住建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申请人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信息一致。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住建(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
申请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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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已成功完成2个新建高速公路的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且必须包含波形梁护栏、活动护栏、轮廓标等工程内容中的一项内容),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类似业绩必须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1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原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曾担任过2个以上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项目经理
备选人1
项目总工1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原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曾担任过2个以上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
项目总工
备选人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