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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延长线(交通工程机电系统)5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8-12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0
核心提示:基本信息 招标代理: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
 

基本信息

招标代理: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2013-08-16
所属地区: 天津
所属行业: 电子电器,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延长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对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延长线(京津塘南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基础[2007]971号),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对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延长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09]505号),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线路起自我市与河北省穆家口交界处(与规划的京津塘南通道河北段相接),向南经武清区胡柳子、曹场,至于武清区石各庄东南(与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相接),全长约6公里。 
全线设置大桥1座即主线跨杨王公路立交;中小桥4座;主线收费站1座。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工程内容为:本项目高速公路段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含联合设计、施工图详细设计等前期工作)。
2.3计划施工工期: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2月16日,共计:6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1项新建5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同时具有监控、收费、通信三项内容)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等级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一致,否则投标人不能通过预审审查。 
3.5投标人每标段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邮政编码:30038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室 
邮编:300074 
电话:022-58792335 
传真:022-58792335 
联系人:刘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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