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 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2013-05-30
所属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环保绿化,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报名截止: 2013-05-30
所属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环保绿化,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详细内容
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绿化LH3标段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以BOT项目方式组织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筹集,招标人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绿化LH3标段第二次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设计起点位于南充市高坪区,起点里程K0+000通过谭家沟枢纽互通,接南充至广安高速,经谭家沟、利溪、蓬安、营山、四喜、静边、渠北、渠县、杨家、终点止于大竹县石桥铺镇川渝界,顺接重庆市梁平至忠县高速公路,终点里程K142+818,路线全长142.241km。其中(K104+200-K142+818)有两个特长隧道,分别是华蓥山特长隧道8159.5m,铜锣山特长隧道5023.5m。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同时设有相应的安全设施、通讯和服务设施。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设隧道17033米/10座,大桥、中、小桥共16307米/85座,分离式立交、渡槽、天桥68座,涵洞及通道554处,13座互通式立交,其中谭家沟和红花湾两处为枢纽互通式立交,填方1866万立方米,挖方1927万立方米。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养护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招标范围:中央分隔带绿化、互通立交绿化、隧道进出口绿化、服务区及停车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缺陷修复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表(不含路基生态防护)。本项目拟划分LH3一个施工合同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合同号 起止桩号 主要工作内容 路线(Km)
LH3 k61+000-K86+350 中央分隔带绿化、互通立交绿化、隧道进出口绿化、服务区及停车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缺陷修复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表(不含路基生态防护) 25.3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资质条件及施工业绩经验要求: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或2012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近五年内(2008年4月至2013年4月)曾独立承担绿化施工项目4个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项目)且每个合同额均达3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合法分包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2006)79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接受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对同一个标段的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5、公示制度及信用等级
5.1、公示及投诉处理:
5.1.1投标人公示资料: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①WORD形式拷贝至U盘的电子文档;②书面资料装订成册以密封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 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5.1.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5.1.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5.3、纪律与监督:
5.3.1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3.2招标人在开标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不接受任何放弃投标的申请,且不退还投标担保。
5.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予以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5.3.4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履约担保和超额履约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予以列入不良信誉记录,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承诺函
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6月4日17:00时之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加盖密封鲜章。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投标人不按投标承诺函内容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投标限制期(投标时按C级信用对待)信用处理。
(2)若投标人处于上述第(1)条规定的信用处理期内,不按投标承诺函内容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投标禁止期(投标时按D级信用对待,即禁止参与投标)信用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0730室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注:以上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取原件外,其余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递交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核实查证,验证其真实性及投标资格,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法情况的则取消投标资格;已参加投标的作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接受投标人书面质疑。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交通厅招待所(锦弘交通商务酒店)三楼中型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B级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LH3:20万元整;整信用等级为C级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LH3标段:3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保证金方式,具体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根据绿化合同段金额计算投标保证金数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86号
邮编:637000
联系人:王先生、王小姐
电话:18981961080
传真:028-61515580-8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以BOT项目方式组织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筹集,招标人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绿化LH3标段第二次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充~大竹~梁平(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设计起点位于南充市高坪区,起点里程K0+000通过谭家沟枢纽互通,接南充至广安高速,经谭家沟、利溪、蓬安、营山、四喜、静边、渠北、渠县、杨家、终点止于大竹县石桥铺镇川渝界,顺接重庆市梁平至忠县高速公路,终点里程K142+818,路线全长142.241km。其中(K104+200-K142+818)有两个特长隧道,分别是华蓥山特长隧道8159.5m,铜锣山特长隧道5023.5m。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同时设有相应的安全设施、通讯和服务设施。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设隧道17033米/10座,大桥、中、小桥共16307米/85座,分离式立交、渡槽、天桥68座,涵洞及通道554处,13座互通式立交,其中谭家沟和红花湾两处为枢纽互通式立交,填方1866万立方米,挖方1927万立方米。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养护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招标范围:中央分隔带绿化、互通立交绿化、隧道进出口绿化、服务区及停车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缺陷修复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表(不含路基生态防护)。本项目拟划分LH3一个施工合同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合同号 起止桩号 主要工作内容 路线(Km)
LH3 k61+000-K86+350 中央分隔带绿化、互通立交绿化、隧道进出口绿化、服务区及停车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缺陷修复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表(不含路基生态防护) 25.3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资质条件及施工业绩经验要求: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或2012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近五年内(2008年4月至2013年4月)曾独立承担绿化施工项目4个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个高速公路绿化工程项目)且每个合同额均达3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合法分包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2006)79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接受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对同一个标段的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5、公示制度及信用等级
5.1、公示及投诉处理:
5.1.1投标人公示资料: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①WORD形式拷贝至U盘的电子文档;②书面资料装订成册以密封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5.1.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5.1.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5.3、纪律与监督:
5.3.1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3.2招标人在开标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不接受任何放弃投标的申请,且不退还投标担保。
5.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予以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5.3.4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履约担保和超额履约担保,并将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予以列入不良信誉记录,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投标承诺函
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6月4日17:00时之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加盖密封鲜章。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投标人不按投标承诺函内容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投标限制期(投标时按C级信用对待)信用处理。
(2)若投标人处于上述第(1)条规定的信用处理期内,不按投标承诺函内容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投标禁止期(投标时按D级信用对待,即禁止参与投标)信用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0730室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注:以上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取原件外,其余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递交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核实查证,验证其真实性及投标资格,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法情况的则取消投标资格;已参加投标的作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接受投标人书面质疑。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交通厅招待所(锦弘交通商务酒店)三楼中型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B级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LH3:20万元整;整信用等级为C级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LH3标段:3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保证金方式,具体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根据绿化合同段金额计算投标保证金数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南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86号
邮编:637000
联系人:王先生、王小姐
电话:18981961080
传真:028-61515580-8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