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报名截止: 2013-05-24
所属地区: 新疆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详细内容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G3012阿克苏-喀什高速公路起点K1025+415.000位于阿克苏建化厂附近,与库尔勒至库车高速公路终点相接,终点K1453+982.258位于喀什市库曲湾收费站以南700处,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路线全长为428.5km。该项目的管理及养护房屋建筑工程共21处,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3个,主要工作内容为21处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相关室外工程、地下通道工程、收费棚等工程的施工监理。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工程内容如下:
监理合同段划分及工程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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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合同段 |
对应的土建施工标段 |
工程名称 |
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建筑面积(?) |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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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JJL-1 |
AK-1 (K1025+415.000~K1176+326.906) |
沙井子主线收费站及路政用房 |
K1053+900 |
监控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3066.2 |
组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范围以外,还应对业主与第三方的其他合同内容,如外部供电、外部供水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支付审核等进行全面的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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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子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 |
K1063+730 |
监控楼、养护工区综合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39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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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浪收费站 |
K1080+285 |
监控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2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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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恰匝道收费站、柯坪公路分局、养护工区、柯坪路政局 |
K1119+920 |
监控楼、养护工区、公路分局、路政局综合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64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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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恰服务区、治超站 |
K1123+083 |
服务楼2处、治超综合楼、汽修间2处、检测执法室4间等 |
77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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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JJL-2 |
AK-2 (K1176+700.000~K1302+539.700) |
一间房匝道收费站 |
K1179+883 |
监控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2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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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口服务区 |
K1218+750 |
服务楼2处、汽修间2处、锅炉水泵房等 |
6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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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口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路政用房 |
K1222+000 |
监控楼、路政用房、养护区综合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48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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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班匝道收费站 |
K1247+700 |
监控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2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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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JJL-3 |
AK-3 (K1302+500.000~K1453+982.258) |
伽师总场匝道收费站 |
K1304+350 |
办公用房、收费大棚等 |
3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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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克尔服务区 |
K1309+500 |
服务楼2处、汽修间2处、锅炉水泵房等 |
6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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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克尔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 |
K1312+491 |
监控楼、养护工区综合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42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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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口匝道收费站 |
K1343+536 |
监控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2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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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达良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 |
K1383+226 |
监控楼、养护工区综合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39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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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服务区、治超站 |
K1393+900 |
服务楼2处、综合执法楼、汽修间2处、检测执法室4间、锅炉水泵房等 |
78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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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东匝道收费站 |
K1421+650 |
办公用房、收费大棚等 |
3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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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西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 |
K1425+297 |
监控楼、养护工区综合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48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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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扎克匝道收费站 |
K1435+467 |
办公用房、收费大棚等 |
3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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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库提南匝道收费站 |
K1443+837 |
监控楼、车库、锅炉水泵房、收费大棚等 |
30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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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匝道收费站 |
K1447+700 |
办公用房、收费大棚等 |
3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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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曲湾主线收费站扩建及路政用房 |
K1454+500 |
宿舍楼、收费大棚等 |
1542.5 |
(3)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施工工期:预计为10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房建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3个监理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且同一投标人在不同合同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可以相同或重复,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且对所投合同段不得自行调整。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11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电话:0991-5283072、5283086
传真:0991-5283072
联系人:谷春丽、贾蓓红
行政监督:0991-5281009
纪检监督:0991-5281420(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11层1103室(新疆办事处)
邮编:830000
电话:0991-5832152、18999279810
传真:0991-5832153
联系人:苏文、李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3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