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报名截止:2012-11-16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路面工程LM-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0]1828号)文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0-0007)。项目业主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筹措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起于邢台市西与邢汾高速公路相交的太子井互通,向北经皇寺、官庄绕行邢台市西北,向东经任县北、隆尧南穿越大陆泽宁晋泊滞洪区,在巨鹿北、南宫北、新河南通过,经西流乡村东进入衡水冀州,沿东北过新河县前沙洼村东,再次进入冀州,沿东北于黄家庄南侧进入衡水境内,到达终点。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20.278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8.5m。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1月,计划工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4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路面工程LM-2标段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长度 桩号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
LM-2标段 18.16k16+290~k34+450 路面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混凝土护栏及收费站或服务区广场底基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工程等,详细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住建(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近3年内(2009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的完成累计长度大于30km新改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其中一条段长度不少于20km;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对未进入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6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企业的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河北省2011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准。
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A级、B级、C级的投标人以下分别简称为AA级投标人、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C级投标人。
初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的申请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注: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冀交基[2012]257号),在河北省下一次评价结果发布之前,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以“冀交基[2012]257号”文件公布结果为准。
在“2011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评价记录的企业,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对待:
(1)“2010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评价记录的,信用等级按2010年度评价结果对待;
(2)“2010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也没有评价记录的,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
(3)信用评价结果指主体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分至17:30,在邢台翰都饭店南楼会议室(邢台市钢铁北路220号)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资质证书显示姓名为准)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验资报告原件、公司章程原件、关联企业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未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投标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不统一召开,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注明项目名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0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0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邢台翰都饭店南楼会议室(邢台市钢铁北路220号)。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邢台翰都饭店南楼会议室(邢台市钢铁北路220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48号
邮编:054000
电话:0319-8216260
传真:0319-8216260
联系人:王萍
招标代理: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373号天河花园8号楼3层
邮编:050071
电话:0311-87220332
传真:0311-87220362
联系人:翟哲梁红
附件1: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注意事项
附件2: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3:须在“信息系统”填报的资料明细表
附件1: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已经开始运行。
2、各从业单位依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www.hb-gljspt.co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将自动转入新的“信息系统”。
3、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报名同时,从业单位委托代理人可以持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申领电子信息卡(在原“管理平台”已领取的电子信息卡依然有效,不需重新申领),必须凭电子信息卡登录新的“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本项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工作。
4、从业单位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报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的有关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信息,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在“信息系统”对社会部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不实信息的投诉。从业单位在项目资审、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行为,将直接影响其年终的信用等级评价,并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5、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申请人(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与“信息系统”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未在“信息系统”报名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与“信息系统”中填报信息不一致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审、投标和中标的资格(按废标处理)。
6、电子信息卡。每一个从业单位(符合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到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投标时,只能凭电子信息卡登录“信息系统”才能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填报需要补充的资料信息、打印相关资料。需再次申领时,须持经公证的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明复印件付费(收取成本费300元/个)领取,原卡同时注销。
附件2: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
申领电子信息卡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
本人签署此委托书时已经知道: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开始试行。本次申领的电子信息卡,我单位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资格预审或投标时,只能凭此电子信息卡登录“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才能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项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工作。需再次申领时,需持经公证的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明复印件付费(收取成本费300元/个)领取,原卡同时注销。与此相关的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如为二代身份证,须同时提供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如为二代身份证,须同时提供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
附件3:须在“信息系统”填报的资料明细清单
本项目须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填报并打印的资料明细清单:
填报资料明细清单序号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编号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三)
3财务状况表(四)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
5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六)
注:1.投标人在填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过程中,所填报的内容不仅限于此次资格审查所要求的内容,系统支持以上表格的打印输出。
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上述表格由投标人按要求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毕后打印输出,不得另行手工填报,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
3.“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杨晓军,联系电话:0311-87899326,13673181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