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省道沭阳段改扩建S4标、S5标合同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2-09-05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5830
核心提示: 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单位:沭阳金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报名截止:2012-09-11所属地区:江苏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
       招标代理: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沭阳金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09-11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6省道沭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沭阳金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沭阳金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S4标合同段、S5标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起自326省道与店东路交汇处向东约500米(k19+700处),西至324省道与松花路交汇处(k34+600),位于章集社区、十字社区、沭城镇境内,工程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路基宽26米,路面宽22.5米,工程全长约14.94公里。

2.2标段划分、工程内容及工期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合同段。其中:

(1)S4标合同段长约7.477公里,起迄桩号为K19+700~K27+177,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投标约1亿元。

(2)S5标合同段长约7.46公里,起迄桩号为K27+177~K34+635.829,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控制性工程有跨京沪高速公路大桥(采用30米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组合箱以中分带设墩的方式跨高速公路,全桥跨径:20×30m部分预应力组合箱梁)、跨柴米河大桥(主桥采用(42+70+42)m三跨变高度预应混凝土连续箱梁,引桥采用2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梁全长340.24m)。项目投资约2亿元。

2.3工期:工期24个月;

计划工期: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2年。

2.4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2.5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一标段中标,在下一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先开S5标合同段,后开S4标合同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企业资质

拟参加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有控股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且在本次投标中,投标人必须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备案,并在开标时提供自有控股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相关控股证明原件。

3.1.2人员

a、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过一级公路及以上(含一级公路)项目负责人经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备用项目负责人(如有)条件同项目负责人。

b、项目负责人副职: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总工:具有省级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d、专职安全员: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至少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不足5000万元的余额部分,按5000万元配齐(比如,6000万元配备2名,11000万元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且不能兼职。

e、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备用项目负责人(如有)、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2012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否则不予确认。

d、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主任:须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中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其证书专业累计至少要有材料、公路、桥梁三个专业。

3.1.3业绩信誉

参加S4标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在2007年1月以来,企业及其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在1亿元及以上(含1亿元)规模的一级公路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项目(时间和合同价格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企业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B级及以上(以距离投标截止日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为准)。

参加S5标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在2007年1月以来,企业及其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在1亿元及以上(含1亿元)规模的一级公路及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和主跨在30米及以上(含30米)预应力组合箱梁与主跨在70米及以上(含70米)变高度悬浇混凝土连续箱梁桥梁工程项目(时间和合同价格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企业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B级及以上(以距离投标截止日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为准)。

3.1.4企业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备案的财务状况不得低于60分(以距离投标截止日最近一次的财务状况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80%,付工程款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满一年整,再付工程款总额5%;满两年按审计决算价付清工程余款。

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报名时间:2012年9月5日8:30至2012年9月11日的18:00。

4.2报名地点: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5日8:30时至2012年9月11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4.3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0527-84396016。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资料复印只收取工本费。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网上报名打印的回执单于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宿迁市“便民方舟”九楼大厅(市交通运输局对面)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踏勘:报名结束后两天,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5日9:00,投标人应于当2012年9月25日8:30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便民方舟”十一楼开标厅(市交通运输局对面)。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S4标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S5标合同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投两个标段的为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

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7.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96067、84396069)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7.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7.4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后,作废标处理,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7.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3)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4)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96067、84396069

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7.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7.7.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8.其它

8.1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96016,联系人:王模。

8.2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其中履约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现金形式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全部交工验收后返还。

8.3投标人的履约信誉和财务状况必须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备案,否则不予确认。

除此以外,与资格审查和评标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以投标人开标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为准,否则,不予确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金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金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春生

电话:1390524076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泗阳县北京东路80号

联系人:李大伟

电话:15850930235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招标
  • jczg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1201050210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