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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段公路建设项目桥梁检测与建设项目交工前检测招标公告

   2012-08-29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2010】2478号文批准
 1.招标条件
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2010】24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赤峰市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桥梁检测与建设项目交工前检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与林西县境内,路线起于林西镇河沿村南与S204线交叉处,起点桩号K1000+036.148,经林西镇规划工业园区,绕行拟建集通铁路复线,由林西南山墓地与拟建集通铁路复线之间通过;路线沿着嘎斯泰河南岸傍山布线,经稻田屯、刘营子青年点、杨家大院、杨树林,经五间房后在南洼营K1019+639.914处与拟建集通铁路复线交叉(上跨铁路),至K1020+800处接G303线旧路并沿旧路布线,局部路段进行平面线形调整;路线经热水林场、新地新村至热水变电所下旧路,绕行集通铁路及热水开发区,路线由热水镇区南通过;于三地村南K1033+254.727处跨越集通铁路(公路上跨),至终点与国道303线已建成的热水至经棚段一级公路相接,终点桩号K1034+422.468处。
本项目路线全长34.392796公里。全线有两处断链,分别为:K1013+097.289=K1013+100(短2.711米);K1020+809.187=K1020+800(长9.187米)。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
2.2本次招标工程只划分工程检测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标段号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桥梁检测与建设项目交工前检测
LRJC
K1000+036.148—K1034+422.468
桥梁检测、建设项目交工前检测
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2.3 计划工期:
(1)、桥梁检测与建设项目交工前检测: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相应具备上表中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桥梁检测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应提供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质监站备案登记并发布备案公告通过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29日至2012年9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热水开发区热水道班院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
桥梁检测与建设项目交工前检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购买人需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本次招标桥梁检测与建设项目交工前检测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信息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和确认信息及时传达。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予以配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918上午8:30,开标时间为2012年918日上午8:30。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新城区公安宾馆二楼会议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公安局西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交通网(http://www.nmjt.gov.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赤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赤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25
邮 编:024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热水开发区热水道班院内
邮 编:025357
联系人:杨志刚 李昂
电 话:0476-5101126
传 真:0476-5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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