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公路兰考至刘江段改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交公路发〔2010〕541号),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豫交规划〔2011〕128号),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业主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河南德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于兰考西北、连霍和日兰高速交叉的兰考西枢纽互通式立交东端,东接连霍高速商丘至兰考段,终点位于连霍高速和京港澳高速交叉的刘江枢纽立交西端,西接连霍高速郑州至三门峡段,沿线自东向西先后和日兰(兰南)高速公路、省道S213、大广高速公路、省道S219、S223、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分别设有兰考西、开封东、大广枢纽、开封、中牟、刘江枢纽6座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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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
资质要求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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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路面工程) |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DZLM-B1 |
K479+545.768~ K499+500 |
19.954 |
旧路的改善,路面面层、基层、底基层施工,缺陷责任期(通车后2年)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后3年的除日常保洁外的路面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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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LM-B2 |
K499+500~ K521+500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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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LM-B3 |
K521+500~ K542+500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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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LM-B4 |
K542+500~ K562+455 |
19.95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完成过2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
(3)近5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具有2个标段长度均不少于
(4)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不含临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工程经验,担任项目经理5年以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和业主之间未(没有或者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的投标人投标。
3.6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建管〔2010〕47号)规定,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购买费用一律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5.2投标人应于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6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日报、中国交通报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德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东京大道西段河南德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七楼710室(河南大学新校区北门对面)
邮 编:475000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8-3897300
传 真:0378-3897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