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HL[2011]第035号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12-29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大家厂安置房工程(招标编号:FJHL[2011]第035号)已由南平市发改委以南发改[2011]审批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平区水东街道大家厂;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5900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的框剪结构商住楼,总建筑面积25998.1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3571.42平方米(一层为商业及配套用房,二层及以上为住宅),地下室2426.5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83.80米;施工图上土建安装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要求:总工期7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无;
2.6.3.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二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且须为入选《2011年度南平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A库企业》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一级)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3日8:30时至2011年12月29日23:59时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
4.2招标文件自行上网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电子文档)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施工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1400元,合计人民币16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区间为8%~10.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8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文体路41号青少年宫10楼,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27158,传真:0599-8827618
联系人:熊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36068;传真:0599-8836058;
联系人:林小姐、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账户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账号:13910101040020542;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注: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