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1-12-20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9170
核心提示:招标代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业主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报名截止:2011-12-26所属地区:贵州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代理: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业主单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报名截止:2011-12-26

所属地区:贵州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09]2793号批准建设,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09]247号文批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投资和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25%:75%,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为全立交、全控制出入的四车道高速公路。项目起点为惠水县紫油寨,接拟建的都匀至惠水高速公路和贵阳至罗甸高速公路,经过大龙、威远、长顺、摆所、板当、紫云、乐纪、坝草、贞丰、龙场、巴铃、止于兴仁县。采用v=8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21.5m,全线路段总长203.9km。路面工程计划工期10个月。

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合同段,工作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合同段划分情况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合同段号 起止桩号 公路等级 里程长度(km) 资质要求

25 K0+000.000~K62+700.000 高速公路 62.84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6 K64+768.180~K106+600.000 高速公路 41.83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7 K106+600.000~YK132+400.000 高速公路 25.80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8 YK133+600.000~K203+030.058 高速公路 68.81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最近5年(2006年~至今)累计完成过5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注册资金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近三年(2008至2010)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按现价计)30000万元以上、2010年资金周转能力(流动资产合计减流动负债合计)在3000万元以上。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4招标人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黔交建设[2011]20号文相关规定(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通知公告栏中可查询,2011年1月24日发布),依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以及投标人填报的信用等级汇总表,确定投标企业信用等级。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对上述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可按信用评价等级就上述多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需编制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时允许申请的合同段数量即为允许中标合同段的数量,申请人可以在资质允许范围内按以下数量限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按评价等级 AA A B C

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合同段的最大数量 2 2 1 1

3.5在投标阶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四个合同段均应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号球的方式,按照资格预审评审通过数量,确定各合同段投标人,对于未被选定开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原封退还给各投标人。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论投资参股比例多少及不论直接还是间接投资参股,均将认定具备投资参股关系),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获得同一标段的开标资格。对于上述标段,招标人将在投标阶段,对于存在关联关系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照购买资格预审的先后顺序,先购买的先抽取分配,先确定合同段。若之前其他关联单位已经确定了某标段,导致之后的关联单位无标段抽取和确定时,则该关联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在开标结束原封退还。

4.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保证金

申请人必须为每个合同段资格预审提交30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现金保证金)。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若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或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已经通过的申请人则取消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并没收资格预审保证金,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资格预审保证金应从申请人的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以及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通运输建设信用等级(2010年度)评级汇总表”正本,于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1000元,图纸每套(含25~28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共2000元(不考虑申请数量),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6日上午11:00时,申请人应于2012年1月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考虑,并原封退回。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联系人:李女士、卢先生

电话:0851-59927805992716

传真:0851-6506025

邮编: 550004

银行帐户名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

帐号:52001413736052502690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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