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至怀化高速公路项目预埋通信管道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12-20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10810
核心提示:业主单位: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报名截止:2011-12-26所属地区:湖南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1.招标条件湖南省吉首至怀化
 

业主单位: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报名截止:2011-12-26

所属地区:湖南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吉首至怀化(简称“吉怀”)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运【2008】13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国内银行贷款和湖南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10%、银行贷款65%、湖南省自筹2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预埋通信管道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怀化市境内,主线采用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104.836公里,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本次招标范围为吉怀高速公路项目预埋通信管道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共分为2类8个标段,各标段独立招标。其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

类别 标 段号 桩号 长度

(Km) 资质要求

 工程内容

预埋通信管道类

 39 K0+301-K52+900 52.599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分项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 管道预埋工程

 40 K52+900-K105+128.9 52.229  管道预埋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类

 45 K0+301.834-K51+540 51.228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

 标志标牌、标线

 46 K51+540-K105+128.672 53.588  标志标牌、标线

 47 K0+301.834-K35+240 34.938  防眩设施、路侧护栏及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设施

 48 K35+240-K70+600 35..360  防眩设施、路侧护栏及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设施

 49 K70+600-K105+128.672 34.528  防眩设施、路侧护栏及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撞设施

 50 K0+301.834-K105+128.672 104.836  隔离设施、桥梁防护网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8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2个高速公路标段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般投标人最多可分别对本招标项目的2个类别的1个标段投标;最近2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或最近3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单位名单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首页的“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单位信息库”确定)的投标人每个类别可增加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且可重复增加。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伍家岭明珠苑小区六栋一单元1304房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报名人二代身份证(部队企业可持军、警官证);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1要求);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⑥项全套一份、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部队企业可持军、警官证)和本公告第3.3条规定可增加投标机会的证明材料(如有),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2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连续两次评为C级以及连续三次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5.随机确定标段

5.1报名截止时间的第二天(2011年12月27日)下午14:00时,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3楼会议室对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所有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标段。只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部队企业可持军、警官证)原件下午14:00时前进入摇号现场,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确定标段后,招标人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每套售价4000元,一律现金支付,标书售出后不退。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交基建【2011】66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吉怀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03号507厂内

邮编:418000

电话:0731-84829486、0745-2385759

传真:0731-84829486、0745-2385759

联系人:张先生、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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