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条款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于2010年 5月31日至2010年6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更正为: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