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11-11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甬台温高速公路分水关至浙闽主线站长下坡路段整治工程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甬台温高速公路分水关至浙闽主线站长下坡路段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甬台温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国道主干线沈海高速G15在我省境内的一段。分水关至浙闽主线站(k1830+975.112~k1821+212)段位于浙闽交界处,全长9.763km,为山岭重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本次招标包括分水关至浙闽主线站段新建避险车道、相关配套交通安全设施的拆除、更换、新增等。共分1个标段,即长下坡路段整治工程标段,标段划分见表1:
表1 标段划分表标段 项目名称 工期 主要工程内容长下坡路段整治工程 甬台温高速公路分水关至浙闽主线站长下坡路段整治工程 4个月 分水关至浙闽主线站段新建避险车道(约380米)、相关配套交通安全设施的拆除、更换、新增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7日至2011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浙江省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8楼路产养护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出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请自行组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2号金都宾馆3楼一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本项目招标人只接受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现金担保。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3天之前,将投标担保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电汇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否则,投标担保无效。
帐户名称: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市分行
帐号:33001623535050002550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19楼
邮编:325003 电话:0577-88956010 传真:0577-88956010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100029
电话:010-84896987、13626885080 传真:010-84896937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