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起点位于现状津榆复线造甲桥东侧桥头,桩号为K6+035,路线沿现状津榆复线向东延伸1km,终点为津芦公路。本次工程横断面布置考虑与终点处的津芦公路横断面保持一致:断面布置为1.5m人行道+13.5m行车道+3m中央分隔带+13.5m行车道+1.5m人行道,全宽33m。本次工程为旧路改造,利用津榆复线原有道路线形和结构进行拓宽。本项目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
七里海观光区停车场位于津榆复线K6+700处,长305m,宽20m,占地9.15亩。停车场横断面布置为:2m人行道+8m停车道+5m通道+5m停车道,全宽20m。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全线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七里海观光区停车场等。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11年11月26日~2012年1月9日,共计: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单标段长度不小于1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和《天津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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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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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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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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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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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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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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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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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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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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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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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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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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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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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321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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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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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71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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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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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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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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