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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1-01-27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业主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报名截止:2011-02-01
所属地区:广东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
1.2.3工程范围:校区用地总面积为839904?,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为643037平方米。校区道路(城市次干道)面积约78000平方米,市政道路宽约4~14米,长约11公里,给排水工程造价约2340万元,给水管管径400mm,排水管管径1200mm,照明工程造价约780万元,人工湖面面积约26195平方米造价约2096万元。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人工湖等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
1.2.4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2008〕272号。
1.2.5项目批准文件:粤计社函[2004]208号、粤发改社[2005]497号、粤发改社[2007]1447号。
1.2.6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暂定价106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8726万元(最终以省发改委评审通过后的初步概算为准,按实结算)。
1.2.8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完成竣工图的编制等。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1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释]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有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关于联合体投标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必须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1月31日至2011年2月1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现场考察
1.6.1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269.6376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13.5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2.7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2.02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1.3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经济补偿金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招标人对中标人按上述相应标准补偿,不另再补偿。
[注释]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工程设计合同暂定额为215.71万元;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工程现状摸查、设计报建、设计送审、招标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同时工程设计费报价需包含评审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费等一切费用,设计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宣传、汇报(含音像、动画、效果图等资料)所发生的发包人要求的图纸、资料加晒等费用。各设计评审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上述所列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要求提供设计成果。
1.9.7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招标人
1.10.1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1.10.2邮编、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93号
1.10.3电话:38265039、38265036
1.10.4传真:020-38256678
1.10.5邮箱:XXQJSB@126.COM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1.11.2邮编、地址:510030、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1.11.3电话:020-62791578、62791564
1.11.4传真:020-83394615
1.11.5邮箱:gdmeetc5@126.com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邮编、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传真:020-28866141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邮编、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电话:020-28866208、28866214
1.13.4传真:020-28866203
1.14监督机构
1.14.1名称: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邮编、地址:510032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4.2电话:020-83124969
1.14.3传真:020-83124967
1.14.4邮箱:chenhaibo@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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