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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海公路海宁分界桥至环岛段拓宽工程施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24 0

  1、招标条件
  嘉海公路海宁分界桥至环岛段拓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投[2010]153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海昌经济开发区。
  2.2 规模:工程起点位于海宁市与秀洲区的分界桥(实地桩号K22+640),沿老路走向,路线终点为嘉海公路与湖盐公路交叉处环岛(实地桩号K24+901),本次招标实施路段为K23+301-K24+901,长约1.6km,建安投资约2171万元。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拓宽线位依据原有的线形不做改动,原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六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现状道路宽度25.5米,本次拓宽后道路路基宽37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3 合同段划分
  2.3.1 本次招标施工设一个合同段(不含交安设施):
  施工第一合同段:路线实地桩号K23+301-K24+901,全长1.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路基拓宽、桥涵拼宽及沥青路面工程。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
  2.3.2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合同段:
  监理内容:嘉海公路海宁分界桥至环岛段拓宽工程K23+301-K24+901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工程等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为3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凡国内获得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2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施工合同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0年5月25日-5月3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附楼一楼、联系电话0573-87289216)洽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均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标前会议。
  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6月2日8:30,集中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一楼大厅。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6月2日9:30,会议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交通大楼四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5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电话:0573-87289216)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网(http://www.zjhnztb.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73-87289773
  传 真:0573-87289773、87289789


  2010年5月24日

施工资格审查最低条件 监理强制性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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