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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绵高速公路(2010年)路面养护维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5-17 0

1.招标条件

成绵高速公路(2010年)路面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成绵高速公路起于成都市绕成高速,经新都、青白江、广汉、德阳、止于绵阳南互通,全长91.7公里,是国道主干线北京至昆明的一段。1994年10月动工,1998年12月21日正式全线贯通。本次招标范围为桩号K0~K66+700的路面养护维修。

成绵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12.5m,行车道宽度2×7.5m,中间带宽度3m,中央分隔带宽度2m。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合同段,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可选择对一个或多个合同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本次招标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母体试验室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当潜在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时,则拟建工地试验室可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协作,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2)财务要求:2008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投标人成功地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累计里程在100公里及以上,其中:高速公路SBS改性沥青路面工程施工40公里及以上,且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病害处治工程(不含微表处或稀浆封层处治)施工45万平方米及以上。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壹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担任过2条及以上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必须具有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经验),担任过2条及以上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且含SBS改性沥青路面)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应在设备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根据交通部《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544号),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承包范围中,对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施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含施工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资质)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省外施工企业入川登记证,于2010 年2月3日至2010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时至12:00时,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50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各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果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将予以协助。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2月10日上午10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10:30时,投标人应于2010年2月28日9:0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每个合同段80万元。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等媒体 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分别填报、装订、包封):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附后)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含3个公示表格式和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日内(2010年2月11日15:00时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强制性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收投标人的书面投诉。

招投标投诉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文)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85133512

传 真:028-85142288

2010年2月2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公示内容不附证明材料,但投标文件必须附证明材料。

公示表2 近五年内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和养护沥青路面工程)

注:公示内容不附证明材料,但投标文件必须附证明材料。

公示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注:公示内容不附证明材料,但投标文件必须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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