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水源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6-05-02 213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水源井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07]19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2007-0242,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筹措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水源井工程
  (2)建设地点:廊沧高速公路沧州段沿线
  (3)建设规模:水源井6眼
  (4)计划工期:2010年4月开工建设,工期2个月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招标范围:水源井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钻井施工甲级资质,业绩近五年至少成功完成了三项水源井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只能有一个公司可以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按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中合同金额累计最高的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沧州市交通局320室(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日下午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市民族会馆(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广场1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邮政编码:061000
  联 系 人:蔡永香 满 红 边玉强
  电 话:0317-8695535
  传 真:0317-86955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人:张勇才
  电话:0311-83033866
  传真:0311-83021585
  注:招标公告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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