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0年石安高速公路镀塑隔离栅更换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09]2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石安高速公路石家庄裕华路互通区范围内刺铁丝隔离栅已破旧不堪,锈迹严重。与公路周围市区环境建设极为不协调。为改善这一现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将缺损的或者锈蚀的隔离栅进行更换。对损坏或缺失的刺铁丝隔离栅在原位置更换为镀塑金属网隔离栅。
2.1建设地点:石安高速公路石家庄裕华路互通区。
2.2建设规模:刺铁丝隔离栅更换为镀塑金属网隔离栅,共长27330m。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10年3月15日开工,预期工期为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石安高速公路石家庄裕华路互通区隔离栅更换改造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确认),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2007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地完成了至少一段高速公路隔离栅设施施工安装工程,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同类工程业绩个数由多到少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阳光艾美特酒店3楼大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38号,0311-86098661/2/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邮政编码:050031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彭亚荣、张建伟 联 系 人:宋继胜、袁贺
电 话:0311-66629039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
传 真:0311-66629030传 真:0311-86219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