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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公路(2010年)路面养护维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5-10 0

1. 招标条件

四川高速公路(2010年)路面养护维修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作为招标人,业主为本次招标相关路段的运营管理单位。现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制),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详见附表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下辖的5个管理公司,共划分为5个标段。中标人将于各业主分别签订双方合同协议书且构成合同关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特级,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一级企业性质;③投标人母体试验室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资质(当潜在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时,则拟建工地临时试验室可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协作,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④业绩要求见下表;⑤财务状况要求2008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每一个独立法人可同时购买多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应分别购买但最多只可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均按废标处理。

根据交通部《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在公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范围中,对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持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②资质证书(含施工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资质)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影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校核原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于2010年1月27日~2010年2月2日上午9:00~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业主指定地点: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6号四川省公路局附三楼(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公路工程咨询部)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参考资料和图纸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议:

踏勘现场时间:业主不统一组织,如果投标人要自行前往,各标段管理单位将予以协助。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 2010 年2月 5日上午10 时;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附3号锦弘交通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的送交:本次招标的标段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0年 2月 22 日9:00~10:00时,截止时间为2010年 2 月 22 日10:00时,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业主指定地点: 成都市洗面桥横街31号金色柠檬酒店会议室 。业主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业主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担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业主将在四川省交通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分别填报、装订、包封):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5.1~2009.12)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含3个公示表格式和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日内( 2010年2月5日15:00之前)提交到业主指定地点: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6号四川省公路局附三楼(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公路工程咨询部)会议室,并由业主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强制性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

招标投标投诉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文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的投诉将不影响评审结果,并将按照投诉核查的结论,将其中确有违规行为的一方列入不良信誉记录。

8、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3楼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66027928

传 真:028-66027010

联系人:董超

招标人: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201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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