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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至南充高速公路冯店隧道交通安全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24 0

1. 招标条件

成都至南充高速公路冯店隧道交通安全整治工程施工由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关于成南高速公路冯店隧道交通安全整治工程施工图调整预算的批复》(川高路函[2009]301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由项目发包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

成南高速公路起于成都市十里店,横跨川中4个市11个区县,与南充~广安、南充~武胜~重庆高速公路相联接。沿线共设置14座互通式立交,路线全长215.45公里(含成都连接线6.84公里),于1999年11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2002年12月23日投入营运。

冯店隧道紧邻德阳市中江县冯店镇,为成南高速公路上的一座双车道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3.00m,净高5. 00m。隧道位于分离式路基段,为曲线双洞,隧道按中轴线最小距离50米布置。左线隧道长443m(LK72+232~+675),成都段洞口位于直线上,南充端洞口位于R="1000m的平曲线进洞55.12m(缓和曲线长200m)。右线隧道长445m(RK72+260~+705),成都端洞口位于直线上,南充端洞口位于R="1000m的平曲线出洞222.77m(缓和曲线长250m)。隧道现有病害调查主要存在问题:(1)极严重地段:隧道混凝土背后回填基本填实,表面纵向裂缝密集发育且全隧道贯通并次生发育有较长水平裂缝,结构存在较严重破坏。(2)严重地段:隧道混凝土背后回填基本填实,表面纵向裂缝且贯通性好,仅有少量零星的较短有水平裂缝,结构存在破坏。(3)一般地段:隧道混凝土背后回填填实,表面存在纵向裂缝,不贯通,结构存在较轻微破坏。(4)轻微:隧道混凝土背后回填填实,表面存有少量的纵向裂缝,裂缝较短,极其轻微。

隧道建成通车半年后,即2004年8-10月份分别进行了两次针对路面渗水的治理,效果不明显。

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主要整治内容包括:

(1)对于隧道拱、墙裂缝及渗漏水、衬砌背后碎裂带采取凿槽引排、防水处理以及裂缝进行修补,对于原有贴瓷砖的墙部,进行瓷砖恢复。(2)对路面破坏及渗水主要采取全纵向埋设中央排水管、恢复破裂涌水地段面板,换填面板下不密实仰拱回填。(3)对于长下坡路段(RK72+210~260)行车道采取满铺环氧薄层抗滑层、RK72+260~705以及ZK72+232~675段采用加铺微表处提高抗滑性能。(4)交通工程:信息提示系统(设门架式可变情报板)、超速监测系统(隧道入口外10米设车速检测与车牌识别系统)、供电及防雷接地系统。

全部工作划分为CN200912 一个标段独立进行招标。计划工期 5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机电工程12个月)。

4. 资质条件

4.1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近三年内(2006年7月起)具有公路隧道施工或公路隧道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经历,且具有公路沥青微表处路面或环氧树脂薄层抗滑路面施工经验;(4)2008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专业分包仅限于交通工程(指机电工程)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1.11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第4.3.3款。

4.3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或信誉等级资料送交证明)。

5.招标文件出售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请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于2010 年 2 月 1 日至 2010 年 2 月 5 日9:00~17:00(北京时间)(不含公休节假日)到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299号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号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图纸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现场考察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2010 年 2 月 8 日 10:00 时;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299号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号楼1楼会议室。

7.投标文件送交:

5.1投标人必须于2010 年 2 月 24 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内以面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银丝街6号光大金融大厦21楼/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大厦21楼)。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2010 年 2 月24 日9∶00(北京时间)。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政府政务大厅网站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9. 投标担保: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20 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10.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公示表格式附后)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2)近3年内(2006年7月~至今)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

(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以上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上述三表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按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 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后 3 日内(2010 年 2 月 8 日17:00时前)提交到 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299号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二号楼104室 ,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不实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最低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将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299号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610052

电 话:84208420-511057 84208420-511016

传 真:(028)84121635

联系人:蔡女士 李女士

招标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 1 月 28 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的证明材料。

公示表2 3年内(20067-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的证明材料。

公式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1、公示内容仅提供本表即可,不附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必须提供要求(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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