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的招标方案和招标申请表于2009年12月29日进行了核准,核准文号为:2009—0510。
2、蠡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比选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
4、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2)对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要求: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自200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应具有1条新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业绩。
(3)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6人;其中对项目经理(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拟任项目经理自200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条或1条以上新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及监理的招标代理业绩。
(4)本比选活动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5、本项目将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
6、比选人将不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比选申请人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2010年1月27日下午17时前传真至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确认收到。
7、比选文件发售地址为:蠡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河北省蠡县蠡吾北大街60号),收费标准为:每套比选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1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购买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进一步资料。
8、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9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国海大酒店三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78号),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9、本招标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同时发布。
比 选 人:蠡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
联系地址:河北省蠡县蠡吾北大街60号
联 系 人: 肖 力
联系电话: 0312-6219337 13831269866
传 真: 0312-622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