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AH10012001010404-KC
因第一次购买招标外文件家数不足三家,所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冀衡路项目已经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受衡水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冀衡路起自省道S040武邑苏义南,路线一直向西延伸,经过丘刘庄村北,穿越孙家口村后,跨越滏阳河,经过沟里王村北,终于路北新区滏阳四路。冀衡路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度30.5m,全长10.8Km。本项目跨越滏阳河拟建5-20m中桥1座,全长105m,桥面净宽30.5m,两侧各0.5m栏杆,全宽31.5m;另全线拟新建中、小桥4座,桥面净宽与路面同宽。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2.招标范围及要求
2.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合同段。
2.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1)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包括全线道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等)、附属设施等。
(2)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等。
2.3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联合体主办人要求具备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资质要求,且近五年无不良业绩的勘察设计单位均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4勘察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为40天。自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初步勘察,1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自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自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征地拆迁图。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投标。
4、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及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书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上应有联合体主办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于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到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将不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如投标人对本工程有疑问,可自行到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担保。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9日9:00 时,请投标人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衡水市洞天宾馆(地址:衡水胜利中路8号)。
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
8、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 衡水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邮 编: 053000
联 系 人: 赵磊
电 话: 0318-2698569
传 真: 0318-2693867
招标代理: 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 050010
联 系 人: 王隆、刘鹏
电 话: 0311-86999263
传 真: 0311-8699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