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廊坊至沧州高速公路廊坊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已列入河北省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廊沧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廊沧高速公路为河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廊坊段北起永清县赵百户营村与京津南通道相接,南至大城县大木桥村南廊坊、沧州市界。路线全长93.248公里。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34.5m,全线新建特大桥5座,大桥6座,中桥15座,小桥20座,涵洞17座,互通式立交9座(其中枢纽互通2座),设分离式立交17座,通道118道,设监控通信中心1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7处。全线设连接线5条(全长56.66km)。
2.2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1年8月1日,计划工期 1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钢护栏、里程碑、界碑、轮廓标、标志、标线、防眩板(网)、隔离栅等交通安全设施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
3.2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1类共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3.2申请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在相关施工经验、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每个申请人只允许提出一次资格预审申请(不具体填报标段),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其所投标段。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可同时对同一合同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合同类别中标段的数量。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全本彩色扫描输出件(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1日10:00整,申请人应于当日8:00-10: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综合网站”(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站”(qlgk.hbsjtt.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