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路面病害处治、工区路面硬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09]225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京沪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沪高速公路河北段起于津冀省(市)界的青县流河镇东,向南经沧州市的青县、沧县、泊头、南皮、东光、吴桥,止于冀鲁省界的吴桥县埝高庄村,与德州至济南高速公路相连,路线全长140.999Km。
2.2建设规模:京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于1998年10月12日开工,2000年12月11日建成通车。原路面结为面层15cm,基层38cm,底基层20cm。其中,上面层4cm SAC -16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5cm S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 SAC -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为3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为20cm水泥稳定土。2005年采用4cm沥青混凝土对该段全幅进行了维修罩面,在罩面前对部分病害严重路段进行了挖补处理,但是部分段落处理深度和范围都相对较小,现拟对该路段进行病害处治。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15日,预计工期:105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详见下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申请人资格要求表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申请人如果同时投报了京沪高速公路防眩板改造、隔离栅更换工程,桥梁病害治理工程,其人员、设备不能与其他两个项目重复。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同时报名,但通过每一个合同段资格预审评审的数量最多为一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1日上午10: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30时至10: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