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大高速公路增设限高门架工程施工已经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立项,建设资金为通行费收入,受河北省宣大高速公路管理处委托,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专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宣大高速公路增设限高门架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宣大高速公路
(3)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1日,交工日期为2010年5月15日,工期45天。
(4)工程内容及合同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所有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3年内(2006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家成功地累计完成2项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经验、业绩、信誉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超过一家时,将对其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的合同额的多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3日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以及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