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ZJ09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至黄骅港段被交路增设限高龙门架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09]244号文件《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沧黄高速公路2010年养护专项工程施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至黄骅港段西起沧黄高速公路和石黄高速公路在沧州纸房头交界处,横跨沧黄铁路、104国道、省道沧乐线、205国道、津汕高速公路,过八里庄向东与沿海公路相连,全长93.585公里。
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至黄骅港段自通车运营以来,与高速公路相交下穿通行的被交道路经常有超过限高的车辆通行,经常挂蹭、甚至撞坏桥涵的梁板,直接影响到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本次招标为7条下穿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至黄骅港段的被交道路上,在跨线桥两侧适当位置设置钢结构门架,进行限高警示,以便阻挡超限车辆,保护构造物的安全。
2.1建设地点: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至黄骅港段
2.2建设规模:7条下穿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至黄骅港段K37+728~K97+000的被交道路跨线桥两侧适当位置设置钢结构门架。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10年4月1日开工,预期工期为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石黄高速公路沧州至黄骅港段被交路增设限高龙门架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 (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以工程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近三年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额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 月 11 日至2010年 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70号河北省工商局招待所201房间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3号美迪亚酒店四楼天山厅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石黄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邮政编码:050031
联 系 人:王峥
电 话:0317-5303803
传 真:0317-21580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岗路77号
邮政编码:050031
联 系 人:杨猛
电 话:0311-85809098
传 真:0311-8580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