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因第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故第一次招标失败,特进行二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初步设计的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09)1695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15)。
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
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邢台南互通南侧,在北屋村南侧设置枢纽互通与邢台南互通形成复合互通,连接邢临高速及京港澳高速公路,向西经北屋村,羊范、龙泉寺、城计头、白岸,路线进入省界特长隧道止于冀晋界(终点),与山西段相接。
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全长约84.329公里,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1.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3月,预计工期JL0总监办39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分1个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下表所要求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对于同时通过了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施工监理二类、三类、四类中的两类的监理单位,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报名。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投标人于2010年1月7日至2010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4日下午15: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至15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北方大厦1号楼2层多功能厅(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309号)。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发布。
6.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