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委托,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发起 鱼珠~长洲岛隧道勘察设计 招标活动。本次勘察设计招标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1条 招标人
1.1名称: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1.2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1.3邮政编码: 510060 ,电子邮箱:
1.4法定代表人: 冉申德 ,联系人: 周智勇
1.5电话: (020)83825655 ,传真: (020) 83826859
第2条 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2地址: 广州市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招标代理部
2.3邮政编码: 510095 ,电话: (020)83492175-811、83492176-811
2.4法定代表人: 陈 捷 ,传真: (020)83492060
2.5联系人姓名: 邝健红 ,手机号码: 13711790783
2.6电子邮箱: ZJJLZB@163.COM
[注释]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为其办理招标竞赛事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3条 监督机构
3.1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3.2邮政编码和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3.3电话: 020-83124966 ,传真: 020-83124967
3.4电子邮箱: ljx@gzcc.gov.cn
[注释]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第4条 交易服务机构
4.1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2地址: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4.3电话: 28866076(报名问题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4.4网址: www.gzzb.gd.cn
[注释]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第5条 招标项目简介
5.1名称: 鱼珠~长洲岛隧道勘察设计
5.2位置: 黄埔港北侧的鱼珠至黄埔区西南侧的长洲岛
5.3投资总额约 450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 45000 万元
5.4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5.5建设规模: 黄埔港北侧的鱼珠~黄埔区西南侧的长洲岛,隧道长约2.2km, 鱼珠~长洲岛隧道定位为黄埔区长洲岛对外交通通道,规划为双向四车道;茅岗南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40米;金洲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60米。
5.6发包范围包括: 招标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沿线市政管线改建配套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相应的景观工程及环境保护方案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上述工程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以及相应的技术报告;进行工程征地拆迁调查,提交有关数量清单和协议书草本,配合业主的征地拆迁工作;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如需进行变更设计,应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要求;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配合专业设计单位开展消防、通信、电力等专项设计工作;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第6条 投标资格
6.1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范围和等级的最低标准如下:
(a)工程设计: 市政公用行业(隧道工程)或公路行业(特大隧道)设计甲级 ;
(b)工程勘察: 综合类甲级 ;
(c)规划编制: ;
(d)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e)其他: 。
6.2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可以通过联合体或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若出现分包,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人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6.3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4外国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b)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c)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d)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e)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f)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g)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h)其他有关材料。
6.5招标人鼓励国内外知名建筑师或外国设计企业参加设计招标竞赛。建筑师或外国设计企业可申请独立参加设计招标竞赛,如果中标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并符合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6.6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未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建筑条例》进行从业备案登记(备案办法见交易服务机构网页);
(b)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
(c)投标人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有纠纷;
(d)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e)投标人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f)投标人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
(g)投标人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h)投标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i)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信息。
6.7如果招标人认为前期咨询机构不适合参加投标,可以将其排除。
6.8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7条 招标竞赛程序
7.1 申请人宜于 2005 年 12 月 22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表》同时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格预审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协助正式投标人办理交易服务机构的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7.2 招标人采用以下第 (b) 种招标竞赛程序:
(a)公开性招标竞赛程序。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b)选择性招标竞赛程序。招标人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承约能力、技术实力,尤其是其技艺、效率、经验和可信度,选定数量合适(下限不小于5,上限不大于20)的正式投标人。
[注释] 选择性招标竞赛程序应贯彻透明和非歧视准则,投标人数应足以保证真正的竞争。
7.3投标人在领取招标竞赛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费用人民币600元(含招标竞赛文件售价500元和交易服务机构收取报名费100元),该费用收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7.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计不少于 45 日。
[注释] 特级和一级工程设计不少于45日,二级或以下工程设计不少于30日,概念设计不少于20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少于30日,其余不少于20日。
7.5截标当日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不少于2小时。
7.6投标保证金为 10000 元,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设计投标保证金由中标候选人在商务谈判前提交,其余投标人不需要提交设计投标保证金。
[注释]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8条 评标和定标
8.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中选出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并标明排列顺序。
8.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中标人)。
第9条 工程设计费和设计工期
9.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暂定为 万元。
9.2方案设计费(方案补偿金)约为 24 万元。方案设计费全部用于对完成方案阶段设计工作的投标人的补偿,分配比例按照招标竞赛程序中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
[注释] 方案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其他工程宜按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参照建筑工程确定方案设计费比例。
9.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按以下第 (c) 种办法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a)第1名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20%),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5%),第4至6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0%),第7至10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5%);
(b)第1名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20%),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5%),第4至8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0%)。
(c)方案设计费(方案补偿金)付给如下不中标的投标人:方案排名第2名可获10万元,第3名可获8万元,第4名可获5万元,第5名可获得 1万元。方案补偿金在签订方案补偿协议后按照《建设系统关于贯彻市政府〈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城[2001]183号)集中支付。
(d)方案设计费全部付给不中标的投标人,排序前5名的不中标投标人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25%)。
[注释] 市政工程适用第(c)、(d)种办法。
9.4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投标人少于规定数量的,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颁发奖状,邀请中标人出席开工、竣工典礼。
9.5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9.6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为 100 %,设计费下浮 20 %后预计为 万元。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
[注释] 费率浮动幅度不大于20%,由招标人规定。如果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其他工程的工程设计费总额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另行支付方案设计费(补偿),则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为100%。
9.7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的支付安排按附件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执行。
9.8设计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注释] 施工图设计工作量约为初步设计的1倍。
9.9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每2万元设计费不少于1人日。
9.10招标人按以下第 (a) 种办法要求提交设计模型:
(a)投标时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如果报建需要,中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交设计模型;
(b)投标人的设计模型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第10条 工程勘察费和勘察工期
10.1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0.2工程勘察费的支付安排按附件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执行。
10.3勘察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作业, 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勘察文件或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第11条 其他事项
11.1本公告为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竞赛)文件为准。
11.2投标人应考虑风险,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外国企业应该了解和考虑有关注册、税金、报关、汇率、外币兑换出境、通信和旅行、现场服务等问题,以免产生分歧。
11.3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1.4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11.5如果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1.6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
11.7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委托符合工程勘察资质的设计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如果设计中标人不符合工程勘察资质,应将工程勘察分包给具备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须经招标人同意。
附件1-1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1填表须知
1.1申请人须回答所有问题,如果拟组建联合体,所有成员对全部问题均应回答。
1.2本表填妥后用电子邮件同时寄给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督机构,申请人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1.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申请人
2.1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2.2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2.3法定代表人:
2.4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2.5投标事务负责人/手机:
2.6就近的办事处、分支机构的电话/地址:
2.7电子邮箱:
3联合体和分包商
3.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果有):
3.2联合体各成员的名称(盖章)/电话号码/分工职责:
(a)
(b)
(c)
3.3各分包商的名称/电话号码/分包项目:
(a)
(b)
附件1-2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4申请人的资质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范围和等级
发证机构
从业备案
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
规划编制资质
施工图审查资格
测绘资质
ISO9000
ISO14000
[注释] 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资质证书是联合体成员或者分包人的,应在“范围和等级”栏目中详细说明。
5关键人员配备
关键人员
姓名
执业资格(盖章)
专业职称
专业工龄
项目负责人
城市规划师
建筑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暖通空调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水文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隧道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施工管理工程师
[注释] 只填写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
附件1-3资格预审表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6申请人的业绩经验
合同名称
项目规模
合同价(万元)
参与程度
业主电话
[注释] 只填写最能说明申请人的业绩经验的同类型项目和最有代表性的项目。
7申请人简介
7.1申请人成立时间和简介(宜300字以内):
7.2申请人在本项目所在地的经历(宜200字以内):
7.3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
7.4申请人认为评估其资格有关的任何资料。
附件2-1(发出招标文件之前,招标人填妥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
申请人资格预审情况备案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质范围
资质等级
人员能力
同类项目
最大项目
ISO
认证
审查结论
(入选/备选)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每项审查内容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处于两者之间的打“?”。招标人如对投标人申报的内容有疑问,可进一步调查核实。
招标人: 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颁发给入选的正式投标人)
投标邀请函
招标项目名称:
致: (投标人)
我方接受你方为上述招标项目的正式投标人,收到本邀请函后,请将回执传真给我方。并按《招标日程表》参加各项投标活动。请注意下列事项:
1、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一份填妥盖章的《资格预审表》。如果你方提交《资格预审表》后发生任何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我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3、如果你方错过现场踏勘时间,请预约其他时间进行踏勘。
4、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最新通知为准。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致: (招标人)
我方已收到投标邀请函,我方承诺参加投标。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事务负责人/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附件
1-相关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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