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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莆铁路安置地(永丰)及荆溪镇绕城高速公路拆迁安置地(桐口)

   2011-04-14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招标编号:GCXFZ2011-005

招标代理: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福州直管公房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4-19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编号:GCXFZ201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溪镇向莆铁路安置地(永丰)项目及荆溪镇绕城高速公路拆迁安置地(桐口)建设项目桩基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2009]105号、侯发改[2009]289号、侯发改[2010]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福州直管公房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及桐口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永丰安置地:规划用地5.8793公顷,总建筑面积167809.67平方米,桩型初定为预应力PHC管桩,桩基概算约人民币2500万元;若因地质原因桩型改为冲(钻)孔桩,桩基概算约人民币5000万元。桐口安置地:规划用地48.96亩,总建筑面积78133平方米,桩型初定为预应力PHC管桩,桩基概算约人民币10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荆溪镇向莆铁路安置地(永丰)项目及荆溪镇绕城高速公路拆迁安置地(桐口)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桩型初定为预应力PHC管桩,具体以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的经闽侯县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目前永丰地块地质勘察尚未全面完成,若因地质原因,桩基改为其他桩型,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图施工。

中标后,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经闽侯县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10%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作为发包价:即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90%+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对此,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4.工期要求:永丰安置地60个日历天,桐口安置地3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部门;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国防工业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福州直管公房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福建省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丰安置地)

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桐口安置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为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闽建筑[2010]30号)或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榕建筑[2008]52号),且未被清理出库。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永丰安置地、桐口安置地的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中标工程。

3.4.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9号闽侯宾馆4-5层)购买招标文件等;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拾壹万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永丰及桐口安置地项目经理均须持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评标办法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直管公房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吉庇路61号四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66828,传真:0591-87566828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1008;邮编:350011;

电话:0591-88503272;

联系人: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闽侯县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5001616607052500893。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永丰、桐口桩基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9号闽侯宾馆4-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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