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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韵北路(云溪路~北环立交)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二次

   2006-03-01 不详 佚名 0


招标人(盖章):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编制日期:2006年2月21日

参考文献

1 法规政策文件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局第2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设计招标文献可参考:

《建筑设计竞赛全景》(周湘津.天津大学出版社);

《英国公共服务合约法规》;

《英国公共工程合同规则》;

《校园规划设计招投标(竞赛)若干问题的思考》(夏洪兴、袁镔.建筑学报,2004.2);

《广州国际设计竞赛的回顾与思考》(彭高峰、姜莉.建筑学报,2005.3)。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附件1-1资格预审表(申请人、联合体和分包商) ┈┈┈┈┈┈┈┈┈

附件1-2资格预审表(资质、认证、机构简介) ┈┈┈┈┈┈┈┈┈┈

附件1-3资格预审表(关键人员、经验) ┈┈┈┈┈┈┈┈┈┈┈┈┈

附件2-1申请人资格预审情况备案表 ┈┈┈┈┈┈┈┈┈┈┈┈┈┈┈

附件2-2投标邀请函 ┈┈┈┈┈┈┈┈┈┈┈┈┈┈┈┈┈┈┈┈┈┈

第二部分 招标日程表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第四部分 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第五部分 评标委员会须知 ┈┈┈┈┈┈┈┈┈┈┈┈┈┈┈┈┈┈┈

第六部分 合同通用条件 ┈┈┈┈┈┈┈┈┈┈┈┈┈┈┈┈┈┈┈┈

第七部分 合同专用条件 ┈┈┈┈┈┈┈┈┈┈┈┈┈┈┈┈┈┈┈┈

附件3-1投标书 ┈┈┈┈┈┈┈┈┈┈┈┈┈┈┈┈┈┈┈┈┈┈┈┈

附件3-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附件4-1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

附件4-2投票表格 ┈┈┈┈┈┈┈┈┈┈┈┈┈┈┈┈┈┈┈┈┈┈┈

附件4-3投票汇总表格 ┈┈┈┈┈┈┈┈┈┈┈┈┈┈┈┈┈┈┈┈┈

附件4-4投标方案评语 ┈┈┈┈┈┈┈┈┈┈┈┈┈┈┈┈┈┈┈┈┈

附件4-5评标委员会备案表 ┈┈┈┈┈┈┈┈┈┈┈┈┈┈┈┈┈┈┈

附件5-1基础资料┈┈┈┈┈┈┈┈┈┈┈┈┈┈┈┈┈┈┈┈┈┈┈┈

附件5-2设计任务书 ┈┈┈┈┈┈┈┈┈┈┈┈┈┈┈┈┈┈┈┈┈┈

招标公告

受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委托,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发起科韵北路(云溪路~北环立交)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活动。本次设计招标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1条 招标人

1.1名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1.2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1.3联系人:薛志峰

1.4电话:83825578

第2条 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2地址:广州市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招标代理部

2.3联系人:廖裕平

2.4电话:(020)83492175、83492176

2.5传真:(020)83492060

2.6电子邮箱:ZJJLZB@163.COM

[注释]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为其办理招标事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3条 交易服务机构

3.1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2地址: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3.3网址: www.gzzb.gd.cn

[注释]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第4条 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开标评标的顺序为先开投资额较大的标段,后开投资额较小的标段(即先开第一标段,后第二标段)】。若某个投标人已被推荐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单位依然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若其同时被推荐为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被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标段原来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代替,依次类推。

4.1名称:

4.1.1第一标段:科韵北路(云溪路~北环立交)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4.1.2第二标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4.2位置:科韵北路(云溪路~北环立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

4.3投资总额:

4.3.1科韵北路(云溪路~北环立交)约10000万元(工程建安费3000万元)

4.3.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约5000万元

4.4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投资

4.5建设规模:

4.5.1科韵北路(云溪路~北环立交):城市主干路,道路总长约1800米,路宽约40米。

4.5.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边道路:包括主干路、支路总道路面积约170000平方米。

4.6前期咨询机构: /

[注释] 前期咨询机构是指曾经参与可行性研究、规划编制、设计的机构。

第5条 招标内容

5.1本次招标内容为以下第 (c) 项:

(a)工程设计招标;

(b)工程勘察招标;

(c)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d)工程设计和设计咨询招标;

(e)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

(f)工程总承包招标。

第6条 投标资格

6.1.1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范围和等级的最低标准【同时具备(a)、(b)】:

(a) 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隧)设计甲级。

(b)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上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以上。

6.1.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范围和等级的最低标准【同时具备(a)、(b)】:

(a) 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甲级。

(b)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上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以上。

6.2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可以通过联营或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人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6.3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4外国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b)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c)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d)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e)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f)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g)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h)其他有关材料。

6.5外国企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申请独立参加设计招标竞赛。如果中标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并符合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6.6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a)投标人未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建筑条例》进行从业备案登记(备案办法见交易服务机构网页);

(b)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

(c)投标人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有纠纷;

(d)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e)投标人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f)投标人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

(g)投标人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h)投标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i)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信息。

6.7如果招标人认为前期咨询机构不适合参加投标,可以将其排除。

6.8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7条 招标程序的选择

7.1 申请人宜于2006年3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表》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并通过www.gzzb.gd.cn报名。

7.2 招标人采用以下第 (a) 种招标程序:

(a)公开性招标程序;

(b)选择性招标竞赛程序。

7.3如果招标人采用公开性招标程序,应遵循如下规定:

(a)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b)申请人可以预约时间到代理机构缴款、领取招标竞赛文件。

7.4如果招标人采用选择性招标程序,应遵循如下规定:

(a)招标人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承约能力、技术实力,尤其是其技艺、效率、经验和可信度,选定数量合适(下限不小于5)的正式投标人;

(b)招标代理机构在6日内向入选的申请人寄送投标邀请;

(c)入选的申请人可以预约时间到代理机构缴款、领取招标竞赛文件。

[注释] 选择性招标程序应贯彻透明和非歧视准则,投标人数应足以保证真正的竞争。

第8条 备标时间

8.1招标代理机构自招标公告发布第6日开始发出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计不少于 20 日。

8.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的接收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9条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为 1万元,以银行保函的形式。

[注释]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

9.2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招标代理部,投标保证金的接受单位是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10条 评标和定标

10.1招标人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中选出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并标明排列顺序。

10.2招标人安排评标费用暂定为 / 万元,招标人按实际发生额支付外地评标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招标人按以下第 (a) 种办法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酬金:

(a)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 元;

(b)每个方案不少于人民币 / 元。

10.3招标人按以下第 (a) 种办法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

(a)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b)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依次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方案(中标人)。

[注释] 财政投资项目宜采用(a)办法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

10.4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开标评标的顺序为先第一标段,后第二标段)。若某个投标人已被推荐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单位依然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若其同时被推荐为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被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标段原来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代替,依次类推。

第11条 工程设计费和设计工期

11.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下浮20%,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暂定为 万元。

11.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按以下第 (a) 种办法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a)第1名可获得 3 万元,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2 万元,第4至5名分别可获得 1万元;若投标人获得中标,无论方案排名如何,招标人不支付其经济补偿。

(b)第1名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20%),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5%),第4至8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0%)。

(c)方案设计费全部付给不中标的投标人,不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25%),第4至8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0%)。

(d)方案设计费全部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另外向不中标的投标人付给经济补偿,排序前5名的不中标投标人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0%)。

11.4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颁发奖状,邀请中标人出席开工、竣工典礼。

11.5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11.6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的支付安排。业主将按照《建设系统关于贯彻市政府<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城【2001】183号)中集中支付资金的操作程序,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

11.7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注释] 施工图设计工作量约为初步设计的1倍。

11.8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每2万元设计费不少于1人日。

11.9招标人按以下第 (a) 种办法要求提交设计模型:

(a)投标时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如果报建需要,中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交设计模型;

(b)投标人的设计模型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第12条 工程勘察费和勘察工期

12.1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

12.2工程勘察费的支付安排。业主将按照《建设系统关于贯彻市政府<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城【2001】183号)中集中支付资金的操作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勘察费。。

12.3勘察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作业, 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勘察文件或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第13条 其他事项

13.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3.2投标人应考虑风险,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外国企业应该了解和考虑有关注册、税金、报关、汇率、外币兑换出境、通信和旅行、现场服务等问题,以免产生分歧。

13.3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3.4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13.5如果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3.6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

13.7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

(a)委托符合工程勘察资质的设计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如果设计中标人不符合工程勘察资质,应将工程勘察分包给具备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须经招标人同意;

(b)委托设计中标候选人承担设计咨询任务;

(c)委托符合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的投标人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

(d)委托符合工程监理资质的中标人行使监理权利,承担监理责任。

附件1-1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1填表须知

1.1申请人须回答所有问题,如果拟组建联合体,所有成员对全部问题均应回答。

1.2本表填妥后寄给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1.3中标候选人须提交所申报资料及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申请人

2.1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2.2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2.3法定代表人:

2.4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2.5投标事务负责人/手机:

2.6就近的办事处、分支机构的电话/地址:

2.7电子邮箱:

3联合体和分包商

3.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果有):

3.2联合体各成员的名称(盖章)/电话号码/分工职责:

(a)

(b)

(c)

3.3各分包商的名称/电话号码/分包项目:

(a)

(b)

附件1-2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4申请人的资质

证书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范围和等级
发证机构

从业备案




工程设计




工程勘察




规划编制




施工图审查




测绘




ISO9000




ISO14000




……



[注释] 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资质证书是联合体成员或者分包人的,应在“范围和等级”栏目中详细说明。

5关键人员配备

关键人员
姓名
执业资格(盖章)
专业职称
专业工龄

项目负责人





城市规划师





建筑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暖通空调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道桥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





[注释] 只填写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

市政道路、桥隧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道桥。

市政排水工程:给排水、环境工程。

附件1-3资格预审表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6申请人的业绩经验

合同名称
项目规模
合同价(万元)
参与程度
业主电话

























……




[注释] 只填写最能说明申请人的业绩经验的同类型项目、最大规模的项目。

7申请人简介

7.1申请人成立时间和简介(宜300字以内):

7.2申请人在本项目所在地的经历(宜200字以内):

7.3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

7.4申请人认为评估其资格有关的任何资料。

附件2-1(发给申请人)

投标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招标项目名称:

致: (申请人)

根据你方提交的《资格预审表》,经审查结果为下列第 种情况:

1、 入选(以收到投标邀请函为准)。

2、 未入选,原因是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3、 未入选,原因是申请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

4、 未入选,原因是申请人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有纠纷。

5、 未入选,原因是申请人有严重渎职行径。

6、 未入选,原因是申请人没有同类业绩经验。

7、 未入选,原因是项目负责人 (姓名)不符合资格。

8、 未入选,原因是 专业技术负责人 (姓名)不符合资格。

9、 未入选,原因是申请人的资信、承约能力、技术实力不如其他入选的申请人。

10、未入选,原因是申请人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未入选,原因是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

12、未入选,原因是 。

接通知后,如你方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于3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澄清,申请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姓名: ,手机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发给入选的申请人)

投标邀请函

招标项目名称:

致: (投标人)

我方接受你方为上述招标项目的正式投标人。收到本邀请函后,请注意下列事项:并按《招标日程表》参加各项投标活动。

1、请将回执传真给我方。

2、如果你方未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建筑条例》进行从业备案登记,请抓紧办理。

3、请预约时间前来领取招标竞赛文件,届时须按招标公告规定支付投标费用,并提交一份填妥盖章的《资格预审表》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4、请于 (时间)到 (地点)参加首次答疑会议,届时将介绍项目情况,组织踏勘现场。

5、如果你方错过现场踏勘时间,请预约其他时间进行踏勘。

6、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最新通知为准。

7、如果你方提交《资格预审表》后发生任何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我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8、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致: (招标人)

我方已收到投标邀请函,并承诺参加投标。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事务负责人/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发出招标文件之前,招标人填妥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

申请人资格预审情况备案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审查结论

(入选/落选)

1
2
3
4
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招标人如对投标人申报的内容有疑问,可进一步调查核实。

招标人: 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招投标工作阶段安排

招标项目名称:

阶段
事项
时间
备注

1
申请投标

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格预审表》。

2
资格预审

发出《投标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3
领取招标竞赛文件



4
首次答疑会议



5
再次答疑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6
选取评标委员会成员



7
提交投标保证金

(如果有要求)

可选择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或者提前提交。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9
评标



10
揭晓评标结果



11
商务谈判

(如果有必要)



12
确定中标人



13
签订合同


如果招标活动安排有变动,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最新通知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1条 概述

1.1本次招标竞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3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1.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5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负责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第2条 投标人的质疑

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2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可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人的解答,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书面补充材料,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3投标人收到的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第3条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2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3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呈交其他建议或者提供替代方案。只有在投标人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条件下,才考虑替代方案。为了能对替代方案作出公平的评估,在投标文件替代方案中必须全面准确地说明招标文件中的更改部分,包括涉及更换的那部分工程的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计算书、环境影响以及费用的详细情况。招标人可以接受经评审有利的替代方案。

3.4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及密封包装准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会给予投标人主动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

第4条 投标保证

4.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4.3评标结果揭晓后,非中标候选人可立即取回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其他中标候选人可立即取回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可立即取回投标保证金。如果重新招标,所有投标人可立即取回投标保证金。

4.4已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可立即取回投标保证金。

第5条 延期

5.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监督部门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5.2假如在截标当日的早上8时至截标时间,本地气象台的暴雨或台风警告仍然生效,截标时间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相同截标时间。如遇这种情况,投标人应提前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联系确认截标时间。

5.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5.4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

第6条 投标文件的提交、接收和编号

6.1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日程表,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临近截标时间应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核实接收投标文件的地址和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较早提交投标文件,应预先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到场接收。

6.2投标人到达开标地点后,保密信封交给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原封保存直至公开揭晓,投标文件和开标信封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开标信封由工作人员立即启封,检查投标书是否已签字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上签署相关内容,向工作人员索取回执后离开开标地点。

6.3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开标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第7条 废标

7.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7.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7.1.2逾期提交投标文件;

7.1.3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7.1.4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1.5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7.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

7.2.1未按要求密封;

7.2.2《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7.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7.2.4勘察、设计投标人在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设计方案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7.2.5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

7.2.6有明显抄袭行为;

7.2.7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7.2.8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

7.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7.3.1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7.3.2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7.3.3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7.3.4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7.4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作出,废标的决定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

7.5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第8条 评标

8.1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和评标委员会须知,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

8.2招标人可以组织技术班子先行对投标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审查,审查意见供评标委员会参考。

8.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招标管理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

8.4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8.5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

8.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果所有投标被否决而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第9条 确定中标人

9.1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办法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9.2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

9.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9.4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9.4.1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9.4.2误解招标文件内容,并且拒绝修正;

9.4.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9.4.4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9.4.5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9.4.6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

9.4.7符合招标公告有关排除投标人的准则;

9.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第10条 授予合同

10.1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同时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后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

10.3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10.4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10.5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事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时协商。

第11条 经济补偿

11.1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的,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付。如果重新招标,在重新招标前给付。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1.2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的,或者串通投标的,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11.3揭晓评标结果后,投标人可以立即取回不能获得补偿的投标方案。

第12条 知识产权

12.1所有投标方案在交易服务机构网页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免费公开展示。

12.2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12.3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12.4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12.5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6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2.7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8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12.9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第13条 其他

13.1不中标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

13.2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四部分 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1条 保密要求

1.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方案展示图纸、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第2条 组成和规格

2.1设计投标文件由开标信封、保密信封、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如果有)组成。

2.2开标信封:内附《投标书》,联合体同时附《联合体投标协议》,采用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妥并签字盖章。

2.3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作者签章。表现图内容应与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2.4文本文件: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内容包括:

(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

(b)目录;

(c)设计说明书;

(d)设计图纸;

(e)《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f)《工期计划表》;

(g)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

(h)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

(i)勘察部分:

(i1) 勘察费报价;

[注释] 岩土工程勘探报价为每米综合包干单价,该单价应包含全部费用成本、利润和税金,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工作,应逐项详细列出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发包人将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对于超过深度要求的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

(i2) )除上述报价外,如果有另需付费的项目,应详细列明勘察工作和收费标准(内容、数量、单价、合价);

(i3)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原位试验种类。勘察方案(勘察手段、方法及工艺)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难点及建议;

(i4)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i5)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

(i6)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i7)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i8)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

(i9)发生追记行为的相应赔偿办法;

(i10)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相关费用。

(i11)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

(i12)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

(j)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5计算机文件:文字内容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表现图、渲染图采用JPG或TIF格式,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成JPG格式的计算机图形文件;如果有全方位表达建筑空间的演示动画,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可以附送说明设计方案的多媒体、幻灯片等资料。全部文本文件、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提交光盘1套。

2.6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5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1(约841mm×594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

2.7设计模型或材料样板:如果招标人要求提供设计模型,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1平方米,群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2平方米,设计模型比例不限。如果招标人要求,应提供特殊装饰材料样板。

第3条 包装要求

3.1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3.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

3.3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3.4设计方案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3.5设计模型或材料样板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

第4条 深度要求

4.1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4.2市政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4.3装饰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提供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以及《材料表》和《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应列出明细表,豪华灯具、地毯、洁具、重要设备应列出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所有活动家具不包括在工程造价估算以内。

4.4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设计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序号
设计费计算依据
实际值
备注

1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

1=2+3+4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3
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元)



4
联合试运转费(元)



5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元)

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6
专业调整系数

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7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查《工程复杂程度表》

8
附加调整系数

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

9
基本设计收费(元)

9=5×6×7×8

10
其他设计收费

10=(11至14)+(17至19)

11
总体设计费(元)



12
主体设计协调费(元)



13
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元)



14
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元)

14=15×16

15
非标准设备计费额(元)



16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查《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

17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元)

17=9×10%

18
竣工图编制费(元)

18=9×8%

19
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



20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元)

20=9+10

21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比例

查设计收费标准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22
浮动幅度值

下浮率为20%

23
工程设计收费总额(元)

23=20×(100%-下浮率)

24
其中:工程考察调研费(元)

24=23×5%

备注: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

序号
勘察费计算依据
实际值
备注

1
实物工作收费(元)

1=2×3×4

2
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元)

查《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3
实物工作量

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在合同约定

4
附加调整系数

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加调整系数表

5
气温附加调整系数

≥35℃或者≤-10℃,调整系数为1.2

6
高程附加调整系数

查总则

7
技术工作收费(元)

7=1×8

8
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查有关章节

9
主体勘察协调费(元)

查总则

10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元)

1=1+7+9

11
浮动幅度值

查招标公告文件,建议-20%

12
工程勘察收费(元)

12=10×(100%±浮动幅度值)

13
其他费用(元)

13=Σ14至26

14
办理工程勘察许可(元)



15
购买有关资料(元)



16
拆除障碍物(元)



17
开挖及修复地下管线(元)



18
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元)



19
接通电源、水源(元)



20
平整场地(元)



21
勘察材料及加工费(元)



22
水上作业用船及水监费(元)



23
大型机具搬运费(元)



24
青苗、树木赔偿费(元)



25
水域养殖场赔偿费(元)



26
其他服务收费(元)



27
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



28
应支付的勘察费(元)

28=12+13


备注: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

第五部分 评标委员会须知

第1条 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该向招标人澄清有关利益冲突的问题,并对照下列条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评标资格,下列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a)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八年(业主代表除外);

(b)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业主代表除外);

(c)不熟悉评审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主代表除外);

(d)开标前浏览过投标文件;

(e)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

1.2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本地评标专家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半天酬金,外地评标专家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往返交通费用及往返期间的酬金。

1.3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1.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1.5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

1.6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评审原则进一步细化,但不得更改评审原则的主要内容。

第2条 评标程序

2.1招标人从专家中推荐一名首席评委,主持评审工作,首席评委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2.2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项目背景情况。

2.3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由招标人代表负责澄清。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4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记录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

2.5对投标文件进行讨论。评标讨论过程中评委发表意见的次序为专家优先发表意见,业主评委最后发表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和现场讲解时提出,投票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2.6对投标文件进行表决。采用综合评估法,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投票规则附于投票表格上。

2.7统计和公布投票结果。每一轮投票都应当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递交投票表格后才开始统计,统计结果应当立即公布,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8揭晓评标结果。招标人提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揭晓投标结果会议,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评标委员会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依次揭晓投标人名字,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开标的投标人。

2.9编写、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方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2.10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第3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1评标委员会(共7名)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成,其中5名评委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对口专业的评委中随机抽取,另外2名评委由招标人随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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